【党建之窗】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党建“引领力” 普法宣传增动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党建引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聚焦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落地落实、走深走细。

党建引领,激活普法“红引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为工作要求,由专人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全体城管队员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城管队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取得普法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商户、企业、早夜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政策咨询解答,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党性锤炼,指明普法“方向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各支部以党建为引领,统筹开展城市管理方面普法工作,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坚持“线上 线下”联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学习宣传。一是积极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信仰的力量”“和谐东区”“青年大学习”对法律法规进行自学,通过“理论 培训 实践”的模式,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干部个人综合素质,打破惯性思维,克服本领恐慌,引导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促进党建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线上答题活动16余次,进行行政执法等培训6次。二是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科务(队)务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载体,以“微党课”“城管青年小课堂”“业务交流会”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拓宽法律常识学习面。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素养,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执法队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课程培训,邀请司法局专业律师以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为主要内容,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证据收集、处罚裁量、听证、送达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讲解,对调查笔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规范统一,强调执法文书及案卷制作的重要性和严谨性,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熟练使用城市管理执法文书,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党群同心,盘活普法“一盘棋”。聚焦“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依法行政中持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精准性,结合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垃圾分类宣传、户外广告审批、早夜市调研等工作,利用沿街商户LED屏、执法车辆播放、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对《西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宣传,确保全体执法人员和辖区群众熟知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城管法律法规走进“寻常百姓家”、深入人心,为建设美丽繁荣新东区提供了良好法治氛围。

健全机制,戴紧规范执法“紧箍咒”。一是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评查”“谁执法、谁负责”等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督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立案审批、案件调查、调查终结、案件审核等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在科室、中队间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讲学督评”等活动,有效确保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四是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严格落实“721”工作法,提倡“首违免罚”,推行“柔性执法”,变末端管理为前端服务,灵活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构建完善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

以案释法,寻求普法“最优解”。结合作风教育突出问题整顿,为切实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沉浸式”“体验式”现场普法。结合辖区内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工作,从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置身案例中学法,引导群众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要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并主动向当事人宣讲案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今后,城管局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链接党员资源,点燃普法学习宣传“红色引擎”,充分发挥党员普法先锋作用,增强党建引领普法宣传新活力,以需求导向,丰富普法形式,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群众的初心与使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民心,力争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

监制/武栋剑 责编/李晓芸

编辑/巴银瓶

供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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