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关于缴纳党费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1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基本路线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者和推动者。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必须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利益行使领导权。中国共产党必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发扬民主,加强集中,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发展。
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缴纳党费为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必须保证党员按时按质地缴纳党费。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
(二)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组织分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四)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反对一切分裂行为。
(五) 对党忠诚,永不叛党。
(六)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按时按质地缴纳党费。党员的党费,由所在党支部或党的委员会审核收取。
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党员。
第二章 选举与罢免
第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第九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党的全部工作。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等职位,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第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等职位,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等职位,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三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和罢免程序,按照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等职位,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直接负责领导工作。
第十六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等职位,必须对党忠诚,永不叛党。
第三章 组织
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必须保证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
十八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全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等职位的作用。
十九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重视党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
二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重视党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二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重视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重视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重视党的团结,加强对党员的团结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之间产生矛盾和分裂。
二十四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重视党的创新,加强对党员的创新教育和管理,促进党的工作不断创新。
二十五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重视党的实践,加强对党员的实践教育和管理,促进党的工作实践创新。
第四章 纪律
二十六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全党工作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二十七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二十八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二十九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三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三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三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三十三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三十四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三十五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三十六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三十七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三十八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三十九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四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四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四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四十四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四十六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四十七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四十八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四十九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五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五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五十三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五十四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五十五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五十六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防止党员滥用权力。
五十七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防止党员违反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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