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黑龙江省科技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修订的《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为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该《办法》主要有五点新变化。
省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级财政资金设立,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支持引领全省未来创新发展的新兴技术、颠覆性技术,着力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及社会公共领域发展的前沿技术研发、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问题。
曾获得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企业技术人员在进行创新产品调试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黑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出台以来,省科技厅不断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完善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专项,全链条一体化部署研发任务,着力构建产业需求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体系,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推动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形成了有序覆盖、高效聚焦、梯次攻关的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实施了一批对产业具有较强支撑引领作用的重大科技项目。为进一步总结固化经验做法,持续优化顶层设计,明确细化流程规则,保障省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省科技厅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办法》共九章44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与职责、专项和项目指南、项目申报、评审及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监督与绩效管理和附则。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有五点新变化:
一是明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类别和支持方向。重点研发计划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类项目三类,明确每类项目支持方向和重点。在保留关键技术攻关、公益性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省院合作基础上,将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以及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创新项目等纳入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方向。
二是明确项目组织方式和适用范围。明确“公开竞争”“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等方式定位和要求。其中,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突发应急任务研究、奖励政策兑现等项目通过“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重点领域专项以公开竞争、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鼓励全国优势科研力量牵头申报,不做注册地等限制。
三是完善专项生成和指南形成机制。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公开竞争类项目按照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专项生成包括专项凝练、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与专项咨询评议、专项报批、专项概算编报等环节。在专项实施方案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指南。其他以定向委托等方式组织实施的项目可不设指南,按项目直接组织管理。
四是完善指南评估和项目评审机制。在指南论证和项目评审环节,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优化科研项目评价体系,开展指南(榜单)及资金概算评估论证、项目评审等具体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和管理需要,采取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综合复审等不同方式。在初审环节增加科技伦理审查程序,强化科技伦理的风险防控。
五是完善项目跟踪和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项目执行监管,实行项目报告制度,建立贯穿项目变更、终止、绩效评价和验收等工作全流程的制度体系,完善监督制约、违规处理、信用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执行新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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