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9月施行 新建项目须开展海绵化设计(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25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彭琰)记者8月24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称《管理规定》)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比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绿化带应当通过设置微地形或者建设生物滞留设施等方式,滞蓄、净化道路自身雨水,具体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应当具备透水性能。

又比如,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应当通过合理竖向设计布局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旱溪、湿塘、调节塘、湿地等海绵化设施,城市公园、自然公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当大于80%,其他公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当大于70%。

《管理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未按照要求同步开展海绵化设计、建设的,由依法负责该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罚款。来源:深圳商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9月10日 上午11:04
下一篇 2022年9月10日 上午11:1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