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经规〔2022〕5号),现制定发布《2022年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方向及方式 (一)支持领域 1.改造升级“老字号”。聚焦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以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为核心,提升装备制造业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的智能化水平。推动规模以上工业老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改造等。 2.深度开发“原字号”。聚焦规模化、精细化、高级化,实施重点产业的补链、延链、强链,支持加快迈向价值链供应链中高端。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冶金产业精深加工及菱镁产业转型升级等。 3.培育壮大“新字号”。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项目。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先进农机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支持方向 1.技术改造升级。重点支持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 2.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等2个方向。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3.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支持绿色化改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装备产业化等3个方向。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4.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高端装备协同研发应用、头部企业本地配套、精细化工产业、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等6个方向。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5.服务化转型。重点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绿色制造服务、技术创新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4个方向。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贷款贴息项目。 1.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方式的,补助额一般不超过支持环节(不含企业并购重组、征地、土建等支出)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2.采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补助方式的,对企业新建项目(不含企业并购重组、征地、土建等支出)或实施技术改造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进行贴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项目贴息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3.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对争取到国家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等项目,创新类平台、国家级示范基地(园区)、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成果转化以及列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专项计划(或转化应用目录)的企业(项目),高端装备、重大成套装备及关键核心部件、关键基础零部件的协同研究应用、智能化装备、工业软件、工控系统应用,单项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重点产业平台、试点示范、绿色制造、诊断服务、推广应用、揭榜优胜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单项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对以奖代补及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方式的,可不受企业类型和支持环节投资额条件限定。 二、申报条件 (一)“老字号”“原字号”企业规模原则上应为大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新字号”企业规模原则上应为中型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二)2021年度省级督查激励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地区内的项目,“数字辽宁工程”“万亿级产业基地培育工程”省级重点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鼓励申报具有示范性和创新性的大项目。对于投资额度较大(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跨地区和跨行业资源整合、示范性强、特点鲜明、成效显著的项目,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已获得省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不予支持。 (五)同一项目、同一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六)《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支持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申报组织、审核汇总工作,联合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行文主要包括申报文件和本地区项目汇总表(表样参照附件2),以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两份。其中,证明投资完成情况的合同、发票、凭证等有关材料因数量较多,请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中省直企业通过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 (二)省工信厅组织开展项目评定,综合考虑各市、各单位申报项目质量、数量、规模等实际情况,结合资金总额度,统筹确定具体项目及资金支持额度,确定支持项目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项目计划、确定绩效目标,省财政厅审核项目计划、下达资金指标和绩效目标。 (三)推荐单位初审并报送联合行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中缺少《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材料,取消申报单位参加评审资格。 (二)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推荐一批对产业技术水平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提高资金支持集中度,增强企业获得感。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支持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对在建项目要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要加强后续监管,按照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主动配合省工信厅对企业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 (三)第三方评审机构要根据《申报指南》建立项目申报、初步意见、专家打分、现场查核、现场答辩、结论意见等全流程可追溯体系,全程录音录像评审过程,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省工信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专项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技术改造升级 联系人及电话:黄文举 024-86894143 2.数字化转型 联系人及电话:张诗蕾 024-86913469 3.绿色低碳 联系人及电话:牛大群 024-86892792 4.企业创新发展 (1)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韩 光 024-86892497 (2)高端装备协同研制应用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项伯阳 024-86894130 (3)头部企业本地配套“一条龙”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项伯阳 024-86894130 (4)精细化工产业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万 淼 024-86901715 (5)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张 鹏 024-86892934 (6)电子信息制造业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王永剑 024-86893523 5.服务化转型 (1)数字化转型服务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张诗蕾 024-86913469 (2)绿色制造服务和绿色制造示范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牛大群 024-86892792 (3)技术创新服务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韩 光 024-86892497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向 联系人及电话:黄晓东 024-86913384 (二)省工信厅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24-86892359 (三)省财政厅 联系人及电话:刘姝熠 024-22825350 附件: 1.2022年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2022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表 附件请点击阅读阅文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2年8月11日 |
来源 |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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