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让预付卡管理法以致用(预付卡管理办法退款约定)

作者:唐伟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零售、餐饮、居民服务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依约化解单用途预付卡纠纷,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北京市商务局共同发布了《北京市零售、餐饮、居民服务业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服务合同》),合同中设立了7天冷静期。

预付卡纠纷是消费领域的重灾区之一,也是消费维权的重点。记者调查发现,预付卡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服务业,涵盖餐饮、健身、美容美发、洗浴、购物等领域。

从总体上看,投诉的问题相对比较集中,最突出的是商家以优惠打折等活动诱导消费者办预付卡,办卡之后又没有兑现相应的服务承诺,消费者对商家的服务或商品不满意提出退费时,商家拒绝退款,有的甚至关门或携款跑路。正因如此,全国不少地方开始出台相关规定或行业规范,对预付卡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治理,最突出的举措是设立了“七天冷静期”。如2021年深圳市消委会等部门印发了《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内容包括设定购买课程的“七天冷静期”、可随时在合同期内申请退费等10方面内容。同年,《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正式施行后,健身领域的“七天冷静期”制度正式落地。

“冷静期”其实就是充分赋予了消费者反悔权,给予其充分的权利保障。在国外,冷却期制度在商品交易领域早已被广泛应用。在我国,这一制度在电商、保险领域应用后,其有效性已得到了充分体现。一方面,减少了消费者一时冲动所带来的损失,让他们能在冷静之后及时止损;另一方面,一些不诚信的商家就会面临退货、换货的风险,有助于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消费者自购买预付卡之日起七日内未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卡,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卡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收款。《条例》的实施为预付卡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依法治理的关键一招。不过,徒法无以自行。制定规范化的《服务合同》,将“七日冷静期”制度纳入合同约定的范畴,预付卡行业合同“自说自话”将成历史,“七日冷静期”的法定权利将真正得到保障和落实。

从一些地方的实践上看,“七日冷静期”制度的实施效果非常明显。《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实施一年以后,“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退款6863单,体育健身行业预付类消费投诉总量增长幅度放缓。《服务合同》作为《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的配套措施,其前景和效果同样值得期待。与其他地方相比,北京版的“示范文本”覆盖面更广,为“法以致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想象空间。(唐伟)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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