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聚焦省委、省政府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落实《科技兴赣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集中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现启动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油茶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设置
指南分精深加工、功能性研究、衍生物利用3个技术领域开展,具体为:
指南一:油茶精深加工
支持方向:原香高品质茶油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江西茶油特征风味物质不明确、亟待提升油茶籽油品质等问题,开展茶籽油特征营养成分研究,明晰江西特色原香型茶油风味特征,以茶油特征营养成分为主要参考指标,开发茶油掺伪精准鉴定技术;通过油茶籽适度处理、茶油加工工艺优化等,开发零反式脂肪酸的高品质油茶籽油生产技术;开发江西特色原香型茶油产品,或高品质茶油产品。
考核指标:挖掘江西茶油特征风味物质3-5个;茶油掺伪鉴别模型准确率达到95%以上;制定江西原香型茶油标准1个;实现茶油成品中零反式脂肪酸,缩水甘油脂肪酸酯<1mg/Kg,3-氯丙二醇(脂肪酸酯)<2.5mg/Kg,建立300吨以上高品质茶油生产线1条;研发江西原香型或高品质茶油产品2-3个,实现年产值增加500万元。
支持数量和强度:1-3项,每项80-100万元。
指南二:油茶功能性研究
支持方向:功能性茶油及制品与功能评价
研究内容:针对油茶籽油及其产品功能作用不明,开展综合评价初榨、精炼油茶籽油、油茶籽油相关产品以及天然植物伴随物(甾醇、皂苷、维生素E、角鲨烯)对人体的辅助治疗作用或其他功能作用(如:降脂、预防动脉粥样硬化、抗炎、抗菌等)的研究;明晰油茶籽油加工过程中主要功效成分的变化,开发具有特定功效的茶油及其制品的加工技术并创制产品。
考核指标:明确油茶籽油的健康效应1-2项;提出油茶籽油植物伴随物保留的合理含量范围;形成具有特定功效的专用茶油产品加工技术1-2项;开发功能性油茶籽油产品2-3个,建立年产100-300吨相应功能的油茶籽油生产线1条;建立相应的产品品质控制标准,实现年产值增加500万元。
支持数量和强度:1-3项(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1项),每项80-100万元。
指南三:油茶衍生物利用
支持方向:油茶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当前油茶蒲、饼粕等加工副产物利用率不高、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不足等问题,研究油茶蒲多孔结构变异,分析油茶蒲、饼粕等主要成分,开发全组分催化热解、功能成分绿色制备、结构修饰等关键技术,开发基于新材料、重要功能成分等的高附加值产品,建立相应的产品品质控制标准并实现产业化。
考核指标:研发油茶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2项以上,制(修)订标准1项以上;建立产品产业化示范线1条;研发油茶蒲、饼粕等衍生物产品2-3个,实现年产值增加500万元。
支持数量和强度:1-3项,每项80-100万元。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5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油茶产业企业(含中央驻赣单位)。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上一年度油茶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配套自筹资金承诺书(需设区市科技局加盖公章)、研发投入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和油茶业务收入证明须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材料上传。原则上要求其配套研发经费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以上,企业配套经费立项当年到位资金不低于50%。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经费(出资)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4.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或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完成验收的牵头企业不列入支持范围。
5.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6.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
(二)申报人员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近三年(2021、2022、2023年)我省选派的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且在职(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申报),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技特派员选派确认文件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2.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项目任务。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限项要求
1.截止到2023年8月,项目负责人在研省级以上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得超过2个。有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该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列入支持范围。
2.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
3.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指南编制专家不得参与项目申报或项目评审。
4.实行限额推荐。为压实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的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申报质量,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市(赣州、宜春)限推荐4个、其余设区市限推荐2个。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2.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时,请备注“青年科学家项目”。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5.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三、实施方式
项目依托省内单位实施,实施周期为2023-2025年。经费为省财政配套“三区”科技人才工作经费,申报书按“重点研发计划–助力乡村振兴”在线提交申请书。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2.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在申报前,均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向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3年9月12日起,申报人可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流程见附件)。请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推荐(主管)部门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申报人、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24时。
2.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16日24时。
(三)项目申报受理咨询
1.项目受理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事务中心 丰涛 谢一虹
联系电话:0791-86200587、88175549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2.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咨询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 QQ 群号:172195919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 群号:855271960
3.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李慧文 史想松
联系电话:0791-88861156、86253790
附件: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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