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 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指导意见)

湖南日报3月21日讯(通讯员 邓泽军 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为落实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天就做好省直单位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印发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办公场所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场所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从严控制会议、培训等办公场所聚集性活动,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

做好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坚持勤开窗、常通风,定期对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等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加强食堂防控管理,提倡错时供餐、分散就餐、隔座式就餐等方式供餐就餐,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保持食堂清洁卫生。

加强公务出行保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紧急公务出行,定期对车内、车身、车库(位)进行喷洒消毒。

划定为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办公场所,严格按照属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责编:王亮]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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