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工作的效益,现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防科研试制工作所涉及的费用的管理和支付。
二、经费管理
1.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并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
2.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必须用于国防科研试制工作的实际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的支付必须由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4.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的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不得拖延支付。
5.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必须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管理
1. 国防科研试制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行项目论证、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一个完整的项目管理流程。
2. 国防科研试制项目必须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档案,实行项目报告、项目进展、项目效益等定期汇报制度。
3. 国防科研试制项目必须实行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四、经费使用
1.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必须用于科研试制工作的实际支出,不得虚报、冒领、贪污、挥霍等违法行为。
2.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必须实行严格的使用审批制度,项目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权限进行经费使用审批,不得越权使用经费。
3. 国防科研试制经费必须实行严格的经费预算管理制度,项目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预算范围进行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使用经费。
五、其他
1. 本管理办法中的其他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2. 本管理办法由国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国防科研管理部门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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