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甘肃省农科研项目管理,提高农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甘肃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农科研项目的管理主体和职责。甘肃省农业委员会是农科研项目的管理主体,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申请、评审、验收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农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办法规定农科研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项目名称应当准确、简明,符合农科研项目的审批要求;
(二)项目内容应当真实、具体,符合农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
(三)项目进度应当合理,符合项目实施计划;
(四)项目成本应当合理,符合项目实施预算;
(五)项目质量应当可靠,符合项目实施验收标准。
办法要求农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书;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项目预算书;
(五)项目进度报告;
(六)项目质量报告。
办法还规定农科研项目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项目申请书,向甘肃省农业委员会提交申请。
(二)项目评审:甘肃省农业委员会应当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立项。
(三)项目审核: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项目批准:甘肃省农业委员会根据审核意见,对项目申请进行批准,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五)项目实施: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完成项目任务。
(六)项目验收:甘肃省农业委员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定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制定该办法,甘肃省农科研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项目质量得到提高,农科研项目的创新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