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撰写论文,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及诊疗技术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经费的来源:上级垂直拨入的科研专项经费和医院切块拨付的科研事业费。
二、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为科研活动而发生的立项评审费、鉴定评审费、奖励评审费、检索(查新)费、差旅费、资料费、材料制作费、论文发表(版面)费及审稿费等。
三、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
1.对于列入上级计划的有资课题,医院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经费匹配,具体匹配比例为:国家级课题1:2,省部级课题1:1.5,厅局级课题1:1。
2.对于列入上级计划的无资课题,医院将按照5000元/项的比例给予资助。对于不足于2500元的有资课题,按无资课题的标准,以资助到5000元/项为限。
3.对于未列入上级计划的自选课题,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对于研究水平较高、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课题,医院将按照3000元/项的比例给予资助,但成果的单位归属权应为医院。
4.在中华级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医院将给予全额报销论文版面费,其他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版面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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