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时,合作和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到底归谁所有?(合作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

很多时候的专利申请存在专利权归属问题,合作和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到底归谁所有?举一个常见的案例校企合作。企业委托某高校课题组做了一个产品的研发,申请专利时候校方想作为申请人去做专利申请,很多企业都会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毕竟企业是资方,企业觉得申请权利应该归企业所有。

专利申请时,合作和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到底归谁所有?(合作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

其实不是这样的,这涉及到发明创造合作和委托完成的问题。在专利制度中双方各派人参与开发为合作关系,如果一方出资另一方派人开发则为委托关系,不管是合作还是委托关系申请专利的权利都应该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一方。

什么叫完成?是指对专利的突出特点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出资委托设备等等都不算是创造性贡献,只有技术才是创造性贡献。

专利申请时,合作和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到底归谁所有?(合作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

如果上述例子校企双方均派人参与了研发过程,并有实质性的贡献则双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如果存在委托关系的情况下,一定要事先通过合同约定好,不然企业钱要出,最后专利还得是别人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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