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医药医疗机构的循证能力水平,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循证研究体系,决定实施四川省重大疾病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临床循证评价研究项目。本项目采取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确定项目,现将项目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研究内容
(一)本项目重点围绕我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疾病具有一定优势的病种急性脑出血、急性脑梗死、糖尿病并发症、重症急性胰腺炎、艾滋病、急性烈性呼吸道传染病共6个病种,每个病种确定1个项目。
(二)建立临床研究数据库,开展现实医疗环境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观察,同时系统总结疾病的病因病机、证侯演变规律等,对中医理论进行提炼和升华。
(三)建立高级别证据优效方案。通过系统开展循证证据梳理、循证评价、卫生经济学评价等,建立中西医结合疗效评价标准,明确中医药的临床特色优势,提高临床服务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为我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
(二)项目前期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项目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力资源,并按要求匹配研究经费。
三、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从下达《任务书》时间计算。课题结题验收、成果鉴定需按照任务书规定提供课题研究报告、相关技术资料和论文等成果。
四、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前补助的支持方式,每个项目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分3年下达。项目承担单位须按不低于项目总金额50%的资金予以匹配。
五、申报时限及评估方式
申请人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我局科技产业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1时,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定、签章后,正式下达课题计划。
六、其他要求
涉及临床研究的课题,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临床研究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人的中医药研究(包括对可辨认身份的人体组织或数据的研究)需经过所属地域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毛厚余 ;
联系电话:028-86242907;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产业处;
邮箱:sczykj@sina.com。
附件: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申请书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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