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发放等相关事项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第四条 办公用品常用品由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五条 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
第六条 保管员在入库完成后,联系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人领取。
属于需临时支领的办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额标准核定后领取,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出库单。
对于大件器具类办公用品,行政部应本着多人合用原则组织领用;同时确定使用人。
第七条 耗材、配件申请领用同办公用品。计算机配件如键盘、鼠标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确认不能维修的,可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将已坏配件归还行政部。
对于打印机、传真机耗材,各部门应本着节约原则,提前作出需求计划,通知行政部;同时行政部作为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耗材的使用情况有详细了解,对于常用、耗费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库存。
第八条 如因工作调动或离职,须按公司规定将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门继续留用的,确定使用人报行政,便于行政跟踪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 保管人每月末应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保证库房物品账务相符。并应在每月30日前应对办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门领用情况,将费用分解到各部门,进行费用核定。
第十条 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由公司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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