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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新的党的建设总布局。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总要求,紧密围绕“走在前、做表率”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建制度、强责任、创载体、搭平台、树品牌、求实效,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加强基层建设为导向,提升政治三力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建设为引领,按照李宏亚副省长提出的“立足实际,狠抓落实,增比进位,做出特色”的目标要求,更加坚定自觉做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推动机关党建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努力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升忠诚定力
十九大以来,厅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党委决策部署当作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维护我省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重大安保和疫情防控等重大专项任务中磨炼对党忠诚的意志,在公安实践中强化政治自觉,增强政治担当。先后推动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青海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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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机关党建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属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党的事业,把对党的绝对忠诚根植于血脉,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维护全省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强大的思想建设,夯实忠诚根基。
政治上的清醒来自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来自思想上的坚定。十九大以来,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灵魂,坚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作为重要载体,探索形成了党委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组织指导“督学”、党支部结合职能“深学”、党小组互动交流“促学”、党员立足岗位“自学”的理论学习创新模式。创新推广“日学周讲月练季考”学习模式,将学习教育融入党员民警日常工作生活,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民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得到增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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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将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之责,不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机关党员民警头脑,找准找实党的建设、学习教育、公安工作之间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围绕“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等关键要素,有机将学习教育和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融合起来。在实践锻炼中提升全体党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不断推进机关全体党员理论武装的广度深度,从根本上确保理论学习不松劲、思想武装不放松、政治信仰不动摇。
以扎实的组织建设,筑牢忠诚本色
十九大以来,厅机关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教育培养,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培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通过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建设和党建示范工程,健全完善“示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制,着力培育了党建品牌,打造“示范党支部”。不断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部党委、厅党委决定,维护全省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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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机关党建工作将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功能。持续坚持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制度,不断完善“党费缴纳日”“支部书记交叉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一名党员一面旗”的制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激发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全体民辅警在活动中陶冶情操、愉悦身心、释放压力。
以优良的作风建设,体现忠诚自觉
党的十九大以来,厅党委坚持以党风带警风促作风,严格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厅机关政治生态不断向好,机关效能全面提升,实现了从“被动抓”向“主动抓”的转变。持续整治“四风”,全省性会议、制发文件、专项行动等多项指标下降明显。厅党委坚持从自身改起,下重拳、出实招,大力整治形式主义,研究出台办法,从源头上压减控制会议、文件和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执法绩效“一网考”,取消调整不合理考核指标。持续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执法办案系统深度应用,积极打造了集“执法公开、服务办事、效能监测”于一体的“阳光警务”平台,整合公安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涵盖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等警种权责清单、办案公开、审批服务事项,提升了智能化服务水平,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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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厅机关作风建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宗旨使命,坚守人民情怀,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持续丰富和发展“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时代内涵,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顶层设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严明的纪律规矩,守好忠诚底线
十九大以来,厅党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公安特点、具有公安特色的责任明确、法纪贯通、跟踪问效、问责追责的监督体系,构建起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条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驻厅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各司其职,协同并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厅党委深入贯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集中整治和防范廉政风险隐患。不断加强广大党员民警思想教育,抓实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项举措,努力从源头上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坚持主动作为,率先建立巡察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年来,实现厅机关巡察全覆盖,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推动了中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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