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
近年来,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创新“党建 检察”工作模式,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三强化”,夯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底子”。强化政治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把党建工作渗透到检察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监督考核。将“党建 ”融入检察工作,建立“周例会、月调度、季汇报、年考核”制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倒逼责任落实。
“四融入”,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路子”。融入“服务大局”。将“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行动融入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治理等重点工作,能动履职,为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融入“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组建“党员先锋队”“公益先锋岗”,投入疫情防控、帮扶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五星级”党支部、“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融入“队伍管理”。建立“双导师”培养机制,通过政治轮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青年干警能力素质。8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人获得国家级表彰。融入“文化建设”。突出“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检察特色”,打造“五室两廊一基地”检察文化基地,催生了鲜活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自治区文明单位等数十项殊荣。
“六联创”,擦亮党建与业务融合“牌子”。创新开展“惩治同行”“红检‘益’行”“案芯管家”“‘五心’凝聚、‘检’筑和谐”“红心铸检、共护未来”“三联助矫,确保三零”“一条线一特色”品牌联创,丰富“党建 检察”形式,激发干警内生动力,推进法律监督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实现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工作由“相加”到“相融”,由“相融”到“共赢”。(杨志辉 王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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