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党员日常管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宣城中院在市直单位首次出台《关于党员量化积分的意见》,该意见管理对象主要适用于在职各党支部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从量化内容、积分流程、积分运用等几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党员量化积分的内容主要有基本义务、审判执行和综合工作、组织任务、志愿服务以及一票否决项等,具体包括: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积极参与党员民主评议,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按照上级法院和院党组执法办案工作要求,敢于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带头完成各类指标任务和综合保障工作,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执行党组织决定,积极主动完成执法办案指标和党组织分配任务,带头完成本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满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分别规定了具体的加分项和减分项,还设置了一票否决项。年度总积分可以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该意见旨在通过积分的形式,对全体党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量化,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善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不断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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