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路基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账上,怎么只有一张发票,没有任何相关工程资料佐证?”
“这个项目资金是县里直接拨付的,村里只做收入和支出,我们没有保存原始工程合同等资料,所以……”
“仅凭一张发票报账是否合规?”
“确实不合规……”
前不久,南县三仙湖镇纪委对上级下转的关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咸嘉垸村民生项目资金报账佐证资料不完善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去年9月底,该镇咸嘉垸村“加庆6组至渔场路基建设项目”挖机施工支出5万元,在相关资金报账时,该村会计曹某因业务不精、认识不高的原因,仅凭一张发票而无任何工程资料佐证入账,导致有关项目资金账务不规范。
今年10月30日,该镇对曹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咸嘉垸村限期整改。咸嘉垸村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通过复印相关工程资料等完善规范有关账务。
三仙湖镇坚持问题为导向,以问题促整改,确保民生项目资金落实落地。11月初以来,镇纪委按照“阳光村务”公开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民生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监督检查,全镇各村(社区)对近三年来的财务进行针对性自查自纠,镇财政所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我们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该问责的问责,绝不含糊,以确保各村民生项目资金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 该镇纪委书记肖赛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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