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对口援疆工作的综合效益,近期,山东省援疆指挥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援疆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鲁援疆指〔2015〕14号),对援疆项目计划管理、资金管理、竣工决算、资金结算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网 喀什7月6日讯:(通讯员 鲁轩)为进一步提高对口援疆工作的综合效益,近期,山东省援疆指挥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援疆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鲁援疆指〔2015〕14号),对援疆项目计划管理、资金管理、竣工决算、资金结算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要求各市援疆指挥部在援疆项目管理中,一是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以分批拨付资金为抓手,严格执行援疆项目投资计划,认真落实《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二是要严格落实双项目长制度,每个援疆项目都由受援县牵头部门和市援疆指挥部分别明确专人担任项目长,统筹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把握援建项目投资构成、资金来源、建设标准,动态把握建设进度、资金需求、质量安全等项目情况,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预防、及时处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发挥效益;三是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和推进“月调度、季总结、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监督管理机制,各市援疆指挥部、省援疆指挥部各处室明确专职人员,全程参与援疆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设立援疆项目建设进度通报栏,分项目列明责任单位,逐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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