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佛山市科技局获悉,2022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市工程中心”)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按照申报指南等要求,在“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00。
组建市工程中心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企业类,主要依托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申建企业类市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可以落实市工程中心建设资金和研究开发经费。其中,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等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万元。同时,依托单位应配备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管理负责人,以及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工艺装备和软件。
第二种为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和重点领域提供共性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制、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技术应用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
申报此类的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600万元,其他类型的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承担的各级政府科研项目经费总额不少于200万元,依托单位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在申报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业务特色以及健全的研发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机制。
佛山市科技局发出的申报通知强调,要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市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市工程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肖霞
【作者】 肖霞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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