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总工会关于2023年继续实施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工会:
近年来,江苏省总工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工会工作的要求,不断推进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为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总工会决定在2023年继续实施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1.返还对象:各级工会组织、企业和职工。
2.返还比例:工会经费收入50%返还给各级工会组织,50%返还给企业和职工。
3.返还期限:返还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4.返还金额:返还金额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具体返还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二、政策实施
1.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省总工会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工会经费开展活动和工作。
2.企业和职工要按时如实地向各级工会组织申报工会经费收入和支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和合法性。
3.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作用,为职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支持,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发展。
4.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让职工理解政策的意义和作用,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三、其他事项
1.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省总工会的规定,及时办理返还资金的手续,并将返还资金用于开展工会工作和为职工服务。
2.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返还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规范。
3.各企业和职工要对各级工会组织的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并提出建议。
特此通知。
江苏省总工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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