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培训经费使用规定
为加强全省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浙江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财务人员培训经费使用规定》,现予公布。
一、培训经费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财务人员的培训。
二、培训经费的资金来源
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预算制度规定予以保障。
三、培训经费的使用方式
1.培训经费用于财务人员的培训支出,包括培训教材、培训工具、培训场地、培训人员费用等。
2.培训人员费用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内部培训人员费用按照每人每次200元的标准计算;
(2)外部培训人员费用按照每人每次500元的标准计算。
3.培训场地费用按照每次培训所需场地面积的30%计算。
4.培训工具费用按照每次培训所需工具的50%计算。
四、培训经费的使用规定
1.各级财务人员的培训经费,必须用于培训用途,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2.各级财政对财务人员培训经费的预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比例进行编制,并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3.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培训,不得随意缺课或逃课。
4.各级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时,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泄露培训内容或与培训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行为。
五、其他规定
1.各级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时,必须购买正版的培训教材和工具,不得购买盗版教材和工具。
2.各级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时,必须遵守培训场地和设备的使用规定,不得影响培训效果。
3.各级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时,必须遵守培训人员的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培训人员的身份和隐私信息。
浙江省财政厅培训经费使用规定,旨在加强全省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全省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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