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日照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近年来,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才能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了规范日照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日照市教育管理部门发布了《日照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旨在引导教师坚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形象,为学生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下是日照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

1. 不泄露学生隐私信息。教师不得泄露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等隐私信息。

2.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打学生、罚作业、布置过于苛刻的作业、批评学生的语言等。

3. 不侮辱学生人格。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侮辱学生的人格,包括歧视学生、侮辱学生的家庭、学校、教师等。

4. 不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教师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的成果,包括文章、教案、设计等。

5.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包括贪污、腐败、收受贿赂等。

6. 不泄露学校机密。教师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包括学校的教学计划、考试成绩、招生信息等。

7. 不从事有偿家教。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包括在校外为学生提供辅导、培训等服务。

8. 不歧视学生。教师不得歧视学生,包括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对学生个人的歧视、对学生群体的歧视、对学生家庭的歧视等。

9. 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师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包括违反学校的纪律、规定、制度等。

日照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旨在引导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希望日照市的教育管理部门能够继续关注这个问题,不断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者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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