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外事经费管理,保证外事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外事经费是指用于支持我国政府或组织对外事务活动的经费,包括外交活动、国际会议、国际展览、国际援助等。
第二条 外事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保证外事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事经费用于支持我国政府或组织的对外事务活动;
(三)注重风险管理,确保外事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遵循节约、高效、可持续的原则,提高外事经费使用的效益。
第三条 外事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外事经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不得虚报、冒领、骗领或非法转移。
(二)外事经费必须建立健全预算制度,明确预算范围、预算金额、预算分配和预算执行等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外事经费必须建立财务监督机制,明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人员和机构,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外事经费必须接受政府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条 外事经费的管理应当由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机构和人员应当明确。
第五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骗取或侵占外事经费。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机构和人员由相关部门制定。
附件:外事经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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