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进行的创新科研项目,包括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转化等。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申请人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有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明确的研究计划;
(4)申请人有相应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1.2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研究计划;
(4)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5)技术方案;
(6)参考文献。
二、项目管理
2.1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组织,合理分配资源,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
(2)尊重科学规律,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3)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2.2 项目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与评审;
(2)项目计划与执行;
(3)项目监测与评估;
(4)知识产权管理。
三、知识产权保护
3.1 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保护合法权利,维护公平竞争;
(2)保护创新权益,促进科技创新;
(3)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稳定。
3.2 知识产权保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知识产权的申请;
(2)知识产权的审查;
(3)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其他规定
4.1 本项目管理办法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黑龙江省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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