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十条政策”支持软件产业 企业最高可获1500万元奖励(温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来源: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新入围中国百强的软件业企业,奖励200万元;遴选软件领域优秀解决方案,按项目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记者昨从市经信局获悉,我市出台《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政策》,以资金奖励、要素保障等多种方式,优化产业生态,着力提升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

当下,软件赋能各个领域,不管是将软件“嫁接”餐饮、娱乐等行业,带来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新业态,还是将软件“植入”智慧城市建设,打造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政务等便捷生活新模式,都在深刻变革着我们的生产与生活。近年来,我市相继引进DXC Technology、航天云网、天心天思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软件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长足发展。2021年,全市规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58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7亿元,同比增长23.2%。

但不可否认的是,产业规模偏小、产品水平偏低、产业人才偏少,依然是温州软件产业的短板。为此,我市制定“十条政策”,从市场主体培育、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品牌、开拓市场以及生产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支持项目招引,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软件业企业,根据企业类型、销售额规模分别给予奖励,其中“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中的软件业企业且符合一定条件,按其销售额给予不超过15%的奖励,最高奖励1500万元。对首次上规的软件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入围中国百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在创新投入方面,鼓励企业自主研发,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且占销售额比重超过6%的软件业企业,在现行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基础上,再按研发费用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品牌提升方面,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软件行业国际标准的奖励100万元,制定国家标准的奖励50万元,制定行业标准的奖励10万元,制定“浙江制造”标准的奖励30万元。获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给予奖励;承担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也给予奖励。同时,对省级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省级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国家级信创产品目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予以奖励。

在生产要素保障方面,重点在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和乐清、瑞安两市布局软件产业园,对认定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给予奖励,保障其拓展用地,并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对园区内的软件业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据悉,该政策自今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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