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会经费的征收和管理,保障工会组织的正常工作和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经费的征收和管理,保障工会组织的正常工作和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组织在使用国家财政支持的经费以及工会自身拥有的财产中,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工会工作、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和文化生活等活动中的费用。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征收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下列规定:
(一)工会经费应当主要用于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职工文化的建设、职工培训和比赛的组织等方面。
(二)工会经费的征收应当由工会组织内部制定具体的征收程序和标准,并实行民主管理。
(三)工会经费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严格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 征收方式
第四条 工会经费的征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征收: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企业和职工征收经费。
(二)函征:工会组织可以通过函件向企业和职工征收经费。
(三)代征:工会组织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代征经费。
(四)协商征:工会组织可以与企业和职工协商征款。
(五)集中征收:工会组织可以组织集中征收经费。
第五条 工会经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条 工会经费的征收应当由工会组织内部制定具体的征收程序和标准,并实行民主管理。
第七条 工会经费的征收应当严格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 经费使用
第八条 工会经费应当用于下列开支:
(一)职工文化体育用品和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二)职工培训和比赛的组织。
(三)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职工福利和职工保险。
(五)其他与工会工作有关的开支。
第九条 工会经费的开支应当实行公开、透明的原则,企业和个人应当按时按量地向工会支付经费。
第十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征收工会经费的,由工会组织予以制止,并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工会经费征收义务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向工会支付经费。
第四章 结束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