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保障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学校(含幼儿园)的课后服务。
二、经费保障
1.学校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用于课后服务的实施和运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课后服务经费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进行编制和分配,保证经费的正当使用。
3.学校应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三、服务内容
1.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课后作业辅导;
(2)综合素质教育;
(3)游戏、体育、艺术等活动。
2.学校应充分考虑学生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时间。
四、经费保障
1.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课后服务场所和设备,确保课后服务能够正常实施。
2.学校应配备必要的人员,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学校应保证课后服务经费的正当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学校应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的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部教育事业的发展司
日期: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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