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党内法规和规定,制定《盘江集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盘江集团成员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条,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意义、责任内容、责任履行、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盘江集团成员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
《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施办法》明确了盘江集团成员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纪委书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其他党员领导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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