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成本核算工作,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根国家颁布的《XX会计法》、《XX会计准则》《XX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1.2 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1.3成本核算制度是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B分,各生产经营管理B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B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1.4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B门应认真组织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2.1 原始记录
2.1.1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2.1.1.1 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入库单、领料单、退料单、材料物资盘点表等,并做好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账的记账工作。
2.1.1.2 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2.1.1.3 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
2.1.1.4 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产品存货编码、生产指令单号、产成品入库库单等。
2.1.1.5 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等等。
2.1.2 各单位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2 计量验收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3.1 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满足本公司成本管理及内B经济核算的需要。 …
3.2 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四章 产品成本项目
4.1 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费用、人工及制造费用
4.1.1 直接材料费用
4.1.1.1 原料 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物料等;
4.1.1.2 辅料 指生产过程中辅助产品形成的各种物料、半成品等的费用;
4.1.1.3 包装材料 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用于包材产品的各种材料。
4.2 人工 指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及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福利费等。
4.3 制造费用 指生产B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B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五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5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5.1 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直接材料每种产品的每一批次产品为成本计算对象。制造费用以每一种产品为成本计算对象。
5.2 确定成本项目。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5.3 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5.3.1 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B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5.3.2 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B门和费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5.3.3 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3.4 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清单及主营业务成本结转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5.4 CWB对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
5.5 CWB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计算单。据归集的全B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六章 材料费的核算
6.1 CWB设“原材料”“周转材料”明细账,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账,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账;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账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账根据采购入库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
6.2 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6.2.1 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6.2.2 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
6.2.3 符合生产中心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6.2.4 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6.2.5 进口材料的国外进价,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和其他进口费用,以及应分摊的外汇价差。
6.3 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账。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6.4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几种产品共同使用的生产专用工具、工艺装备、油料、气体等,领用后在“制造费用 -物料消耗”中核算,按制造费用分配比例分摊计入各种产品成本。
第七章 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7.1 本公司支付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的各项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7.2 生产B门的人员工资由CW根据本单位内B组织机构按费用性质进行分配。生产B门管理及生产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科研人员计入管理费用-科技开发费,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销售B门人员工资计入销售费用。
7.3 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1.采用定额工时制的,根据工时定额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直接人工费分配率=当期直接人工费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产量*人工工时定额).
某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该产品产量*工时定额×直接人工费分配率
第八章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进行汇总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成本计算对象产量*人工工时定额).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产量*工时定额×制造费用分配率
第九章 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
9.1 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产品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 本月发生全B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
9.2 期末未完产品实际成本确定分两B分,直接材料按产品名称和对应生产批号为成本计算对象,材料领用直接按产品名称和生产批号进行归集,不需完工产品与未完工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未完工的产品对就原生产批号的材料领用金额直接做为期末未完工在产品的材料成本,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采用约当产量法进行分配。
约当产量法是指将月末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完工产品产量,并按在产品约当产量与完工产品产量比例分配在产品与完工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为简化计算,未包装在产品按50%、待检在产品按95%的综合折率计算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计算公式是: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制造费用(人工成本)=(月初在制造费用 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本月实际完工数量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上月末在产吕约当产量)
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制造费用 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人工成本)
9.3 各种用于销售的半成品应按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作为成品进行管理。
第十章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10.1 成品管理B门应会同生产B门、销售B门、CWB门制定产成品出入库、退库流程,健全产成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发出商品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产成品账实相符。
10.2 月末,CWB根据销售发票明细在NC系统中生成销售成本结转单,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
第十一章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的管理
11.1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填制时可以用钢笔或圆珠笔,也可以采用计算机程序编制,签章齐全、字迹清楚。
11.2 各单位填制的原始记录必须经审核签章后才能向接收B门传递。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记录,接收B门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记录,应返还经办人,重新填制或予以更正;原始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填制单位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填制单位章或更正人个人名章。原始记录一般不得向外B单位报出。
11.3 成本核算有关汇总表、统计表、登记表、账、卡等的数据必须以审核过的真实的原始记录为基础,必须经过复核程序,由填制单位安排人员进行专门复核,填制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向接收B门传递。
11.4 各种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第十二章 监督与检查
12.1 对各单位成本核算的执行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2.1.1 成本核算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重点不相容岗位混岗及岗位间不协调的现象。
12.1.2 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的管理。重点原始记录的填制是否合规,传递是否及时。
12.1.3 了解基本的生产流程和作业规程,检查生产程序是否合理,内B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超限额领料责任处理情况。
12.2 各单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成本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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