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日前,省科技厅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2023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确保平台建设质量,提升研发能力。
根据规定,对参评平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的建设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评估材料由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和补充报告两部分组成,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总结报告为2023年平台组织管理、条件建设和代表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重点说明。
各平台需要依托单位,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填写,完善2023年12月份月度绩效报告,填报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以此作为绩效评估基础数据。
据了解,到截止时间依托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在系统中未提交任何材料的视为不参加绩效评估,将对省级平台予以撤销。参加绩效评估的平台依托单位存在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的,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2022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本次绩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视为连续两次绩效评估不合格,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撤销。(记者 赵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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