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理顺党建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的部署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层面,要真正做到理顺应该做哪些事儿呢?
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思考,既然要理顺,肯定有很多不顺的地方;既然理顺的是统筹协调机制,那哪些问题是需要统筹协调的呢?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也是非常强大的思想方法。接下来,我们就从梳理问题出发,把机制建立起来——
问题1:本级党组织部署与部门落实之间的不顺。很多党组织书记都有这样的困惑,就是自己对某项工作的推进思路,与责任部门制定的方案对不上,多数情况下并不是背道而驰,而是大面儿上看起来差不多,但就是感觉力度差点儿、方向偏点儿,想要精准纠正也不太好纠正。于是乎,在工作量极大的情况下,很多书记就选择了将就。对于一项工作来说,这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后续只能是越来越偏。有的书记认为这是部门的能力问题,但在根本上其实是沟通不够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党组织书记与业务部门常态化研讨、不断统一思想的工作机制。
问题2:上级党组织部署与下级党组织落实之间的不顺。对于任何一级党组织来说,基本上都存在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以及给下级党组织安排工作的两个方面职能(党支部仅有贯彻落实的一个方面的职能)。这两个方面都很容易出问题,但问题的本质是一样的。
当我们接到上级党组织发来的文件通知,被要求开展某一项工作的时候。可能出现的最大问题,就是对文件中的要求出现理解偏差,也没有进一步向上询问,就直接开始落实。而我们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工作部署的时候,他们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重点工作部署辅导答疑的机制,在部署时就主动对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辅导,并回答基层提出来的疑问;对于日常工作,显然不太可能此次都进行辅导答疑,但应该及时通报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问题,确保下次不再犯错。
问题3:本级党组织党建相关部门之间配合上的不顺。很多综合性强的工作,其业务范围涉及到的部门可能会比较多,比如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群团等等。这时候,就需要分工协作来完成任务了。OK,问题来了。无论如何分工,总会有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之分,因此,各自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牵头部门想让配合部门多干一点儿,配合部门会认为干得再好也是牵头部门的功劳所以多是敷衍。这种情形很常见,再如某部门要起草一个综合性材料,需要其他部门报送各自的材料素材,写材料的部门希望报过来的都是半成品,报素材的部门尽量省事儿地报过来一些乱七八糟的原材料。
出现上述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缺少制约力量。比如某项工作由书记(或其他某个党委委员)挂帅直接推动,那每一次开协调会,各部门的精气神都不一样,都会想以最好的工作成果来呈现。解决办法就藏在这里。
要解决这个问题,党委会、党群例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就要发挥出各自的作用,该上会研究的上会研究,该会上汇报的会上汇报,该领导亲自推动的就亲自推动,对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全过程管控,才能让所有相关部门不敢怠慢、尽心尽力。
问题4:党组织成员之间履职尽责上的不顺。一方面,有一些重点工作是需要党组织成员牵头推进的;另一方面,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织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领导责任。一般情况下,党组织书记的履职会更到位一些,但也不排除“一肩挑”情况下(如党委书记兼董事长)会把应该自己履行的责任推给副书记。其他党组织成员都有各自的本职工作,因此在牵头推进某项党建工作(如带队进行调研等)或履行“一岗双责”重要领导责任时,很可能只是动动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试想一下,如果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履职都不充分不到位,那么党建工作所谓的统筹协调在根子上也就弱化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大对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力度,另一方面需要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让领导知道自己应该做哪些事儿才算是尽职尽责。
问题5:不同党组织之间沟通协调上的不顺。对于党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以及党组织联建共建方面的问题,并不是某一个党组织自己下功夫就能解决的。比如转移党员档案,一方极力要转,另一方以缺项为由不接,然后对于缺项内容如何处理,谁都不拿意见,就这么拖着;再如流动党员管理,流出地不想管、流入地不愿管,彼此之间没有规则遵照执行,从而导致流动党员长期没有组织生活……类似这样的情况,非常需要一套统筹协调的机制来应对。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正视其中的一个困难,那就是完全不属于同一个上级党组织管理的两个或多个党组织如何协调(比如某省某市的某个社区党组织与另一个省的企业党组织)?这种情况我们能做的只有在政策法规的框架下极力争取。而对于同一个上级党组织管理的两个或多个兄弟单位党组织,则需要由上级党组织对应不同的情况推出不同的制度机制,如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组织关系转接制度等。
问题6:工作与工作之间相互矛盾上的不顺。这方面的问题表现比较多样,咱们举例子来说明。比如同样是对于支部组织生活的要求,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拿捏的尺度、提出的要求可能会不一样;比如在巡视巡察、党建考核的检查过程中,可能都会查阅支部工作记录册,但合格标准又有不同;比如在“七一”期间,组织部门的文件里要求讲党课,宣传部门的文件里也要求讲党课,两个部门部署的党课主题还不一样,导致基层重复落实;甚至有时同一个部门出的制度,和后续他们发的安排某项工作的文件要求之间也可能会存在矛盾……不胜枚举。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相同相似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我们需要对不同部门出台的制度文件有备案审查,我们更需要随时出现上述问题随时整改的机制保障。
问题说完了,破解的思路也说完了。接下来,你需要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把上面的建议思路转化为适合本单位落地执行的具体举措,那么,党建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的方案文本也就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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