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项目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款

项目公司、监理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监管执行人,在总承包商进场至项目竣工、移交

等全过程阶段进行监督管理,有权根据合同对总承包商进行质量安全考核及处罚,并对日

常工作中出现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问题,按《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一、处罚原则

1. 项目例会、内业资料、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等管理问题首次发现即进行处罚;

2. 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成品保护等问题,首次发现对总承包商进行书面警告、

再次发现类似现象有权对总承包商进行罚款。若达到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隐患、事故级别,

依据合同相应处罚条款执行;

3. 所有罚单经业主审核、签确后由业主执行扣罚;

4. 监理单位未能按本处罚条款执行,项目公司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对监理单位按本处

罚条款中处罚金额的 10%且不少于 50 元/次进行处罚,同时对总承包商进行处罚。

二、 处罚条款

1. 材料设备管理处罚条款

1) 材料设备进场未报验,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2) 材料设备进场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未在 24 小时内提交或资料不全,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3) 需复试的材料,封样后三个工作日内未送检,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4) 材料复试送检批次不符合要求,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5) 不合格材料未及时退场,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6) 进场或使用部位的材料设备不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低于合同或施工规范要求,与设计、

施工封样不一致时,扣管理费 3000 元/次;

7)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管理存在上述问题的,按相应条款处罚金额的 2 倍进行处罚。

2. 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款

1) 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会的,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2) 施工方案未按专家意见修改的,扣管理费 500 元/次;

3) 施工前,未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或未报审通过的,扣管理费 500 元/次;

4) 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施工,发生一般或较大质量隐患的,扣管理费 1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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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隐蔽工程未报验或未通过验收即进行隐蔽的,除应按合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隐蔽工程

质量安全合格外,同时扣管理费 500 元/次;

6) 需现场检测的,未按要求检测或未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即进行隐蔽,除应按合同采取相

应措施确保隐蔽工程质量合格外,同时扣管理费 500 元/次。

3.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处罚条款

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会的,扣管理

费 1000 元/次;

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专家意见修改施工方案的,扣管理费

500 元/次;

3)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报审通过的,扣管理费 500 元/次;

4)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基坑降水、基坑变形监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模板支

撑体系、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临电、临时消防、

动火管理、大型机械、现场办公/生活区、外脚手架及卸料平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剧场设备安装调试安全及游乐设施安装调试安全,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或未报审通

过的,扣管理费 500 元/次;

5) 未落实方案中安全管理措施及规范要求,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扣管理费 100

元/次。

4. 项目例会管理处罚条款

总承包商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总工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等人员应按时参加工程

例会、监理例会、现场质量安全大检查,未提前向监理公司总监、业主主管工程负责任分

别请假,并委派同岗位人员参加考勤的,处罚如下:

1) 迟到者扣管理费 100 元/人次;

2) 未参会者扣管理费 500 元/人次。

5. 内业资料管理处罚条款

1) 工程内业资料按照“同步、齐全、真实”的原则进行,违反上述原则之一,扣罚管理

费 500 元/次;

2) 施工过程中各类内业资料如工程档案、安全内业、工程签证资料、工程日志、影像资

料等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须按照业主、监理和相关档案编制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

理,分类归档,分盒保存,按时报送有关部门,违者除限期整改合格外,同时扣管理

费 500 元/次;

3) 未编制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及时签批,未做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4) 开工前未将企业施工资格报备及特殊工种人员相关证件资料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即

进场施工,扣管理费 1000 元/次。

6. 成品保护管理处罚条款

杜绝野蛮操作,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对保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应全部恢复或

赔偿,同时扣罚责任单位管理费 1000 元/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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