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5日讯 据漳州新闻网报道 记者获悉,为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下简称“两违”),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两违”智能监管平台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管理职责及范围、处置时限、验收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切实维护城乡土地和建设管理秩序。
根据《指导意见》,市县两级城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相关业务进驻平台,明确专班专人负责跟踪;各乡(镇、街、场)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由核查员、处置员、督查员形成三环闭合,相互制约、全程监督。录入平台的原始数据可溯源、流程有迹可循,且均不可删除,从而实现监管全覆盖、追究责任有依据。
其中,核查员接收到各类举报件后,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认定,并录入信息平台;处置员及时受理系统派发的案件,要求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处置,并将处置后情况上传监管平台;督查员及时受理结案申请,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案,并做好台账,进行备案、存档。
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复杂案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处置的,乡(镇、街、场)案件处置员可在App申请延期,处置时间在30日内的由县“两违”治理办进行延期审批,超过30日的由市“两违”治理办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市民关注的小区违建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各自责任小区内实行住宅小区违建监管巡查机制,发现住宅小区违建(包括改变承重结构、占用或破坏公共通道和设施、屋顶加层加高、破坏外墙面等)现象应第一时间劝阻并及时上传监管平台。
“两违”综合治理处置验收时,违法占地建设建(构)筑物和临时搭盖要求拆平清渣恢复原状,破坏林地生态的要求恢复生态功能,生地新增违建要求拆平,楼顶违建要求以拆除后无法重建、复建为标准。对超期办件我市将亮灯提醒,超时严重的将抄送纪委监委、效能部门备案。(记者 蔡柳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