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修订了《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相比上一版,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容量原则上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对光伏电站选址,提出要符合用地用海和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提出给光伏电站建档立卡,生成唯一身份识别代码;新增光伏电站项目应在并网后六个月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要求;要求电网保障光伏项目“能并尽并”,不附加不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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