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由科研设备处组织的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培训会在金园校区阶梯教室召开。林育青副院长出席会议,科研设备处副处长陈松洲担任培训会主讲,会议由科研设备处科研科科长周海玲主持。学院各级各类在研科研课题主持人、科研积极分子以及各学系教师代表近1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林育青副院长在会前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学院紧跟国家与省的政策步伐,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围绕科技创新的重大战略,加大了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为全面提升学院科研水平,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以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加快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学院新近修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的管理制度。他强调,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等制度文件的修订出台凝聚了管理部门的心血,特别是在提高项目负责人经费审批权限这一块作出了重大突破,具备了先行先试的性质,体现学院以科研管理作为突破口倒逼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心。他希望广大一线科研工作者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局面,充分利用好便利的政策条件科研项目管理意义,以此激发科研热情,增加冲击更高级别项目的信心。同时,他要求科研人员要明确权责相当的原则,规范严谨地履行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将科研项目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成效。
随后,科研设备处副处长陈松洲教授分别就新修订出台的《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内容为现场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培训会上,陈松洲教授结合自己多年申报项目、主持项目以及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着重申明了此次科研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他结合7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措施,更大释放创新活力”的利好消息,指出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初衷与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科研人员,同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并指出,此次制度修订的亮点,一是充分结合学院科研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规范了项目类别的划分,为科研人员的研究规划提供了参考;二是突破性地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赋予科研人员一定程度的经费审批权限;三是明确“分级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意义,责任到人”的原则,更好地发挥科研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最后,他强调,科研设备处希望借助此次管理制度改革的契机,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激发教职工冲击更高级别科研项目的热情,营造起热心科研、专注科研的氛围。
科研设备处通过此次培训会主动开展政策宣讲活动,为新出台科研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引导,将最新的政策红利第一时间地传递给一线教职工,为学院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创设和谐温馨的科研环境。
(科研设备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