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在建水利工程76宗,满足八项条件才可复工(佛山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公开共享专栏)

佛山市在建水利工程76宗,满足八项条件才可复工(佛山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公开共享专栏)

记者从佛山市水利局获悉,目前全市在建的水利工程一共有76宗,需要满足八项复工条件,并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全市在建水利工程现未复工

从1月27日起,佛山市水利局要求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落实在建水利工程每日检查制度,利用网络报送相关数据,每日下午四时前完成当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复工情况排查,并按省水利厅指定的方式通过网上系统及时报送省水利厅建设处。

截止2月7日排查结果显示,全市当前76宗在建水利工程均未复工。佛山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建设单位需按照省政府复工规定要求和省水利厅要求的八项复工条件逐条对照,满足条件的,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八项复工条件分别是:(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二)建立了健全的防控管理体系;(三)工作场所已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四)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五)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六)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七)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八)落实包括临时隔离间在内的应急处置措施。

建设单位需摸清参建人员底数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返岗复工潮,佛山市水利局加强大数据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从2月6日起要求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全面掌握计划返岗的全部异地务工人员籍贯信息,对返岗人员的情况进行更多的了解和预判,做到心中有数,阻断输入性疫情发生。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预计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待复工返岗总人数850人,其中湖北籍人员86人,其他省籍人员764人,返程途经湖北地区人数96人。对有招用湖北籍施工人员计划的工地,佛山市水利局责成参建单位坚决执行省政府关于湖北地区的参建人员暂不返粤的要求,摸清本工程仍在湖北境内参建人员底数,详细了解和登记其健康状况,逐一通知到位,落实到个人,确保工地用工安全。

据了解,目前全市水利工地在岗人员共35人,包括春节前已留守安保人员13名和节后返岗人员22人。35人均无湖北籍人员或近期往返湖北情况,身体情况正常,无报告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仍在湖北地区的参建人员暂不返粤

根据各在建水利工程将在2月10日后陆续复工的情况,佛山市水利局发文明确要求加强复工后的防控措施,强调对节后复工拟进场人员全面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方可进入工地现场;对目前仍在湖北地区的参建人员要求暂不返粤;对来自或去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各项目参建单位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不少于14天,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通知属地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管理部门上门排查,并由属地管理部门按规定分类落实处置措施。

佛山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经把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节后复工检查范畴,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控措施,计划在各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参建单位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求各工地须强化人员管理,做足防疫措施,加大防控宣传力度,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避免疫情在在建水利工程出现、扩散和蔓延。

【记者】罗琼

【通讯员】邓宇珊

专题阅读:

防控疫情 佛山行动

【作者】 罗琼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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