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春尽安
编辑|文知远
随着全球经济逐渐迈入以创新为驱动力的新经济时代,创新能力逐渐成为影响区域乃至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关键因素。
作为科技创新源头的R&D活动,则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准。
一、概况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推动作用,持续加大R&D经费投入,二〇一八年全国R&D经费投入19677.93亿元,约是二十年前的40倍。
研发投入强度为2.14%,比二十年前提高了1.49个百分点,而专利产出总量达到了一九九八年的38倍。
这一组数据的变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研发投入的增加对我国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作用在不断增强。
综合分析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发现,当前我国创新资源分配效率不高,特别是创新主体R&D投入结构性差异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
二〇一八年,作为高经济水平发展、创新瓶颈期的东部地区,其创新主体(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创新投入结构比为66:13:7,仍以企业作为主导投入方向,对科研院所和高校投入力度较少。
而较大的投入结构差异使得该地区产学研合作系统并不稳定,对缓解当前创新产出边际递减趋势的作用不大。
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处于创新加速期的西部地区来说,创新主体的研发投入比例为55:24:9,此时往往更需要研发周期短、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快的企业来做创新排头兵。
但现实情况是,该地区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却远不及东部地区。
由不同地区研发投入差异性分析可知,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的研发投入将不利于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甚至还将延缓整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
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基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创新主体投入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促进区域创新水平提升、改善社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结论以创新主题投
入结构性差异角度出发,利用一九九八-二〇一八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使用固定效应和门槛回归模型分别对不同创新主体的R&D投入结构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1)通过对全国和各区域的面板数据进行固定效应分析时发现,创新主体的R&D投入结构性差异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存在明显的非线性特征,且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联系密切。
就全国而言,企业的R&D投入结构与区域创新能力间存在着正向相关关系,而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结构却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负向抑制效应。
而对于各区域来说,不同地区三大创新主体的R&D投入比重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对于西部经济不发达区域,三大创新主体的R&D投入结构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均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对于经济较发达的东、中部地区,除企业的R&D投入外,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均对该地区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负向影响。
同时,西部地区企业R&D投入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效果要明显优于东、中部地区。
(2)创新主体投入结构性差异与区域创新能力间存在着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门槛变量的门槛效应。
其中,企业的R&D投入比重与区域创新能力间存在着单门槛效应,其门槛值为10.3695;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与区域创新能力间均存在着双门槛效应。
其中,科研院所的门槛值分别为9.2747和10.1473,高校的门槛值分别为10.1473和11.2120。
(3)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均表现为明显的倒U型变化趋势,且存在着最优经济发展水平区间,其中企业为[0,10.3695],而科研院所和高校则为[0,10.1473]。
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10.1473时,三大创新主体均表现为正向促进作用,其中,企业的促进效果明显强于科研院所和高校。
而当经济发展水平介于[10.1473,10.3695]时,除企业的R&D投入对重对区域创新能力表现为正向促进作用外,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均与区域创新能力间表现为负向相关关系。
当经济发展水平高于10.3695时,三大创新主体研发投入结构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均表现为负向效应,其中,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发投入比重对区域创新能力的负向影响明显强于企业的研发投入。
三、政策建议
从整体的角度出发来考察不同创新主体的R&D投入结构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差异,不仅有利于丰富相关的研究内容,还为进一步探讨如何提升区域创新水平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又由于R&D活动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将有利于激发资源的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该地区的创新水平。
因此,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得到以下研究启示,以便为各区域政府制定出更合理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R&D经费配置使用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1)当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低于10.1473时,三大创新主体的R&D投入结构均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起着正向促进作用。
因此,当某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这一阶段时,当地政府首先应重视R&D投入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所带来的促进作用,从整体上应逐步加大对三大类创新主体的R&D投入。
通过门槛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这一经济发展阶段,企业对区域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一直位于1%的显著水平,而科研院所的促进效果则有一个减弱趋势。
从最初的1%显著水平变为后期的不显著,后期阶段还出现低于高校的促进效果的趋势。
因此,当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这一阶段时,政府在进行R&D投入结构分配时,首先需确保企业创新的主导地位,加大对其R&D投入力度,提升该类创新主体的R&D投入比重,以尽可能地满足企业研发投入需求。
其次,对科研院所和高校来说,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于9.2747时,政府创新投入的主体除企业外,还应关注对科研机构的R&D投入。
此举旨在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对企业创新主体的科技服务支撑能力和创新集聚效应。
第三,当经济发展水平位于[9.2747,10.1473]区间时,则需要将R&D投入的侧重方向从科研机构转向高等院所,旨在充分挖掘高校基础创新能力的同时,促进其知识传播和技术辐射效应的正向溢出。
(2)当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介于10.1473和10.3695之间时,此时企业R&D投入比重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而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却对其具有负向影响。
因此,当某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该阶段时,当地政府除了要继续增强整体的R&D投入力度外,还需切实结合三大类创新主体投入结构对区域创新能力影响的趋势变化,对创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科研院所和高校为引擎的创新组织模式。
具体而言,应根据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所需以及三类创新主体的实际产出效应,对R&D投入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对于企业来说,应继续加强其经费投入力度,提高R&D投入比重,以此更好地激发企业投入创新的积极性和挖掘其创新潜力,带动创新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同时,提升区域创新水平;
而对于科研院所和高校来说,尽管在这一阶段两者对区域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不强,甚至还起着一定的抑制作用。
但为了提升基础研究与先进技术的耦合协调程度,在进行研发资源结构分配时,还应适当加强对二者的R&D投入力度,以保障基础创新研究的经费投入需要。
(3)当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于10.3695时,此时三类创新主体的R&D投入结构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均产生了负向影响。
而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某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这一阶段时,其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集群效应已经显现,各创新主体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均已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创新本身处于一个高发展瓶颈期,这使得各创新主体R&D投入对区域创新产出的促进效果有所减弱。
此时,当地政府不应急于引导创新主体再继续加大投入,而应在保持现有R&D投入力度的前提下,着力从协同发展视角出发,制定完善推动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的产学研深入合作,实现三大类创新主体的创新资源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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