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阵地的管理效能,根据《分宜县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管理办法》(分办字〔2021〕3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工资待遇
1.招聘人数:村专职党建宣传员9名(详见附件1)
2.工作职责:专职党建宣传员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村便民服务阵地、养老健康阵地、思想文化阵地三大阵地运行的综合管理和活动组织;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党员群众,掌握了解村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服务好村广大党员群众,完成村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3.工资待遇:专职党建宣传员报酬按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的70%计发,随着村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力强,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熟悉电脑操作。
2.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不限户籍,镇、村不安排住宿。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具有长期一线党务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为基层党建宣传员的等。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17:00止。
2.报名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钤山镇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1寸同底证件照3张等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应聘者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钤山镇行政大楼二楼216室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党务知识、分宜县县情及从事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社会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对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通过面谈方式了解报名人员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6.确定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7.资格复审与调剂:由镇党委牵头,纪委、派出所、平安办等部门联合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带以下材料:(1)本人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4)是党员的,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若出现岗位空缺,则可从其它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8.体检:资格审查结束后,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组织对考生进行体检。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考察:镇党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深入了解被考察人员日常行为、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
10.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以党委名义正式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1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钤山之声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进入聘用程序。
12.聘用:聘用人员到村任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乡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意正式聘用的,将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为1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五、其他方面
本公告由中共钤山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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