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耀桐
做好非公经济党建工作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党建强则企业强,只有把党建做好了,才能推动非公企业的发展,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做好非公经济党建工作,进一步推进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的发展,需要实施“三定”“三同”。
一、定位:同等重要
要更好地发展非公经济党建,现在重要的是需对非公经济党建作出准确的定位。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主要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非集体成分等各类经济组织。这些非公企业和国有企业有着最切近的关系。怎样对非公企业党建作出合适的定位呢?有必要先来看看党对国有企业党建是怎样定位的。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在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更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以上关于国有企业党建的“毫不动摇”,以及它“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必须“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的这些规定,就是对国有企业党建在全党党建中的战略定位。
那么,对于非公企业党建的问题,201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曾作出其功能定位的论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这里,并没有阐明非公企业党建在全党党建中的地位。在同年召开的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作了讲话,也只是强调:“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
为此,我认为现在需要给非公企业党建的地位作出一个合理的定位了。这就是,非公企业党建和国有企业一样,也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强党的领导,在全国党建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必须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这就是说,非公企业和国有制企业的党建是“同等重要”的。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定位?这是因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表明,我们党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已经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了。马克思主义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决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现在,非公经济已占到全国GDP总量的60%,投资比重也占了51%,在就业方面更吸纳了80%的就业人员,在经济上它的作用越来越大。所以,完全有必要提出,非公企业党建的战略定位和国有企业是一样的,它们都同等重要。
二、定责:同样建设
既然在战略定位上,确定了非公企业党建的地位和国有企业是同等重要的,那么,接下来就要确定非公企业党建的责任问题,这就是定责。我们党应该把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的党建一起规划,使其负起共同职责,进行同样建设。
虽然非公企业和国有企业在资本来源、运营方式、领导体制等方面会有所不同的,但是在党的建设方面,则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又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这些规定并不因为谁是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谁是非公企业的党组织而有所不同的。
关于非公企业的党建职责,应该看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总体规定,要求“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选好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
中央随后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对非公企业的党建职责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并且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领导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要求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沟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党组织要邀请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活动,注重发挥企业管理层中党员和党员工会主席的作用,做好党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
毋庸置疑,从以上这些关于非公企业党建职责的规定中可以看到,它和国有企业党建的职责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因此,必须把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的党建,同责对待,同样建设。
三、定效:同步发展
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还要强调它的实际效果,也就是要定效的问题。这个问题,首先是因为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现在党建工作发展的不均衡,一些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开展的非常好,而有的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总体而言,相对于国有企业的党建来说,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认为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应该赶上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有一个同步发展。我们党也要像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那样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同时下力,使其取得相同的效果。非公经济的党建要和国有企业的党建同步发展,取得相同的好效果,我认为,要加强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非公经济的党建工作,要实现从个别不错到整体都好的发展。现在,在全国范围内,非公经济的党建工作还只是个别的企业确实搞得不错,如我们今天参会的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的10家企业。但是,非公经济的党建工作还谈不上整体的发展都是好的。这就要求我们抓好普及宣传的工作,例如,通过组织适当的活动,使今天这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能够介绍到更多的其他非公经济组织去,同时,也要更多地向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先进党建经验学习,才能促成整体性的发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不能各自为阵,关起门来搞,那样只会孤陋寡闻,孤掌难鸣。如果打开了眼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有了很好配合的话,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的效果就会更加明显。
第二,非公经济的党建工作,要实现从自发自在到自觉自为的发展。从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发展的过程看,可以说,当初我们党并没有要求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实际上,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全都是自发的。这也就导致了长期以来,非公企业的党组织一直把自己当成是体制外的,而认为只有国有企业党组织才是体制内的,因此,把自己当成了游勇散兵的“游击队”,而认为只有国有企业党组织才是队伍齐整的“正规军”。由此放松了对自身党的建设的要求,处在一种自在随意的状态。有些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讲的很好,以后再不要分什么体制内、体制外了。企业可以分为不同的性质,但党的建设都一样,没有说公有制的党组织和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可以是不一样的。非公经济的党建工作,也要像国有企业一样尽快走上自觉自为的发展轨道。
第三,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要实现从部分突出到全面优良的发展。从目前搞的比较好的非公企业的党建来看,也还存在着部分工作比较突出而全面优良发展不足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覆盖、一体化,因此,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不能说可以在某些方面做的好一些,其他方面可以不顾。要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向着全面优良发展,首先就要抓好组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二是要抓好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把非公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体系,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三是要抓队伍、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四是抓保障、形成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合力。只有紧紧抓住以上这些工作,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才能获得全面发展、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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