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韩城市坚持用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建强战斗堡垒,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与精细化服务模式,依托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平台,以“四联调解”新方式防范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纠纷,构建党委统筹、多方联动、全民参与、共治共建、文明法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群众幸福感。
开展“网格调解”,将小微矛盾纠纷化解在组户。根据村、社区布局和人口状况,制定全市《健全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建成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的一级网格215个,由村民小组长、城市社区干部担任网格长的二级网格1393个,由党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乡贤等担任网格员的三级网格6709个,以一级二级网格长为主,定人定岗定责,把工作下沉到每个村(居)民小组、楼栋、家户,定期入户走访,全面排查村组矛盾,第一时间发现并受理村民邻里纠纷、民生事务、家庭矛盾等,构建“就地解决”机制,从源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畅通“微循环”,让“小网格”释放“大能量”。逐格排查明民情。针对村(社区)、组、家户情况,按照一格一册、一户一档,建立“民情档案一本账”,真正做到对矛盾问题情况清、底子明。入户走访解“疙瘩”。组织网格长不定期带队进网走访,唠家常、听民声,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疏导化解,解开群众心中的“疙瘩”。对一些家户苗头性矛盾隐患开展风险评估预判,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小院恳谈化纠纷。对家户、邻里等出现的一些小矛盾纠纷,采取“小院茶摊会”“板凳会”等形式,把纠纷当事人和群众聚到院落,把矛盾纠纷摆出来,大家评、大家议,摆事实、讲道理,释怨气、促和谐,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组户。
开展“分流调解”,将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对村(社区)小组网格上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发挥信访矛盾“分流枢纽”职能,按照“属地、属事、自家事自家管”的原则,进行分流、归口调解。村(社区)民主调解矛盾纠纷。依托村(社区)党支部、综治中心“一站两室”(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警务室),定期召开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兼综治中心主任)为组长,综治中心“一站两室”负责人、村两委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五老乡贤、退伍军人、包村干部等为主体成员的村民议事会,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评民决,化解矛盾纠纷。驻镇(街道)单位依规调解行政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行政裁定类矛盾纠纷,组织各驻镇(街道)单位履职尽责、主动靠前,就问题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等充分沟通,利用行政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政法单位以法释理调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对涉法涉诉问题,组织辖区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积极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普法宣传,开展法治教育,对符合条件的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开展“联动调解”,将较大矛盾纠纷化解在街道。依托镇(街道)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动协调作用,对村(社区)一时难以化解的较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五包一联”专班进行研判,开展“三调联动”、合力攻坚,有效推动较大问题的破解。“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化解。由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各自职责,对村(社区)上行矛盾纠纷进行综合研判,提出针对性、实效性的化解措施,进行联合调解。镇(街道)包联领导化解。由街道包村(社区)领导担任相关矛盾纠纷化解组长,统筹包村组长、包村组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调解主任等力量,并协调相关单位,对包联村(社区)矛盾纠纷开展化解。镇(街道)综治中心化解。对复杂矛盾问题,镇(街道)综治中心发挥统筹作用,整合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驻镇行政单位、法律顾问等调解资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矛盾原因、拿出化解措施,一次性调处化解到位,真正变“独角戏”为“小合唱”。
开展“精专调解”,将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在市域。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提级办理,开展专班、专业、专题精细化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市域,防止外溢上行。镇(街道)专班调解。成立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精专调解专班”,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启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程序,实施“一事一议”,专题“会诊”,听取群众的意愿,抓住问题的关键,找准化解措施,精准攻坚克难,并形成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台账和方案,及时向市级包抓常委和相关领导汇报,力争将积案问题把控在街道、化解在市域。部门专业调解。对较为突出的房地产开发、征地搬迁、涉军涉教、农民工讨薪等行业性、群体性信访矛盾问题,市综治中心和市信联办按照属事原则,转办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结合各自职责职能予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由政法单位依法依程序化解。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市人社局党组成立了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源头防范、定期排查、问题交办等制度,年内化解办结市级交办涉薪问题,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级专题调解。对镇(街道)提请解决的,或单个部门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市信联办和市综治中心联合召集相关镇(街道)、部门进行协调化解。对问题复杂、难以化解的,提出化解意见,由市级包抓常委和相关领导召集涉及的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精准研判、采取措施,在更高层面协调推动问题解决。
来源:韩城市委组织部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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