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优酷“1元会员”退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在优酷视频首页弹出的“首月1元”弹窗广告上,有一行小字说明“首月1元/月,后11个月12元/月”,直到点开充值详情页面后,才能看到“开通未达12个月,按25元/月缴补差价”的字样。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互联网的套路见多了,本以为足够谨慎,就不会上当,但会员刺客属实让人防不胜防。
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进步,付费类APP迅速增加,数字时代的会员经济蓬勃发展。不过,在留住消费者方面,一些APP不是靠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消费黏性,而是设下“连环计”故意用自动续费 套路消费者,不仅吃相难看,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治社会正当时,所有运营商都应该清楚一点,“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续费”是违法行为。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法律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而“自动续费却不告知”的行为,显然是运营商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字当头,“罚”字应当紧随其后,APP自动续费的新闻已经不是第一次上热搜了,而昔日的警告对运营商而言只是小惩小戒,与其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相比微不足道。
于是,有人管,无人罚,即使罚了,也不痛不痒,利益驱动下,所有运营商都想、也都敢冒这个“险”。
不少消费者明知被侵犯了权益,即使发现被自动续费了,想要维权,要额外支出异地诉讼产生的食宿费、差旅费等,这使维权变得艰难。
所以,在执法层面,要敢于动真碰硬,以儆效尤。
在互联网中遨游,我们能做的自然是要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自己的钱包。在“软件监听”事件中,网友学会了如何取消软件监听;在遇见电商售卖假货时,大家学会了如何“避雷”;这下面对自动续费,又要学会仔细阅读会员条文……但如果只教大众如何“解决自己”,而非“解决问题”显然不行,“药到病根除”才是最终答案。
不能一味引导大众默默忍受,让消费者适应,而是在社会层面,形成“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各级消协组织不妨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武器,敦促APP运营者合规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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