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绮 苏兴品)我是一名资深的人民监督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见证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从产生到完善的过程,也有幸连任两届人民监督员。在我履职的十几年中,发生了很多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对检察院这个庄严肃穆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了更深的认识。如今,马上要离开这个岗位,除了深深的不舍,更多的是祝福,希望人民监督员这个制度一如既往的贯彻下去,让人民监督发挥更大的力量,让司法公正更加深入人心,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感触一: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东西湖区检察院邀请我们所有的人民监督员召开了座谈会组织我们共同学习,向我们传达了文件的精神。学完之后,我感觉身上的担子很重,相比于最初的监督范围仅限于职务犯罪案件,现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我们都有监督的权利,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我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才能做好一名回望十余年的履职生涯,亲历了东西湖区检察工作的变化,更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诚心和决心感触颇深。
感触二:我们成了检察院的 “常客”
这几年,特别是第二次被选任人民监督员后,我感觉自己成了东西湖检察院的常客,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次数越来越多,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近年来,东西湖区检察院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经常性地邀请我们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座谈会、检察公众开放日、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参与案件公开审查、案件质量评查等,不断增强我们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积极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了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仅2020年以来,即使受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东西湖区检察院还是克服各种困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近30人次。
感触三:检务公开让办案更透明
以公开听证审查案件的方式,将决策过程透明化,使检察机关从案后接受监督变为案中接受监督, 有利于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助于人民群众多渠道多层次参与司法工作。近年来,东西湖区检察院多次积极邀请我们参与不捕、不诉、羁押必要性审查、重大信访案件等公开听证会,其中有一次信访案件公开答复会让我印象深刻。 一起合同诈骗案,因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达不到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将案件撤回,被害人唐某不服该处理结果,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并要求挽回经济损失。这天,区检察院邀请我参加公开答复会,一同参加的还有市检察院的领导、区公安分局承办民警、区信访局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律师等10余人,会上,承办民警和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办理情况、事实认定及证据审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对案件的办理结果和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被害人唐某从最开始的情绪激动到最后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这是检察机关努力搭建公开答复平台的结果,更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化解社会矛盾的决心和信心 。
最后,我想用一首小诗来表达我作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期间的所见所感:
我知检察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人民赋予了我监督的权利,我当用它来守护人民。
我知,贪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我知,罪恶似火,不禁则燎原。
我见,你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我见,你清廉无畏,秉公无私。
履行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
我知,你是人民的检察院,
我知,你们是人民的检察官。
我骄傲,我是一名人民监督员,
有幸见证了你们的辛苦与坚强;
我感恩,我能做一名人民监督员,
与你们共赴一场注定光明的约见。
别人只看到了你制服的坚挺,而我知晓你办案的艰辛。
我知,你锱铢必较,剑胆琴心,
燃尽青春只为正义与公平;
我知,你立检为公,司法为民,
勇闯难关只求犯罪无所遁形。
我知,你两袖清风守我海晏河清,执法为剑护我盛世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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