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工作在安徽首次开展(这项工作在安徽首次开展的英文)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工委、省直机关工委印发通知,部署从省直单位选派100名左右党员干部,到非公企业担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此举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大盘工作有关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充分发挥省直单位职能优势和党员干部熟悉政策优势,进一步充实壮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服务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问:哪些干部符合选派要求?

  省直各单位(含直属事业单位)接近退休年龄且不担任领导职务,或已退休的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

  人选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熟悉有关惠企助企政策,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担任过单位机关党委或所属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优先。

  问:派驻到哪些区域和企业?

  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派驻到未建立党组织、新组建党组织或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非公企业。

  按照就近就便、人岗相适原则,由个人根据工作地或居住地自主选择工作的市、县(市、区)、开发区,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非公工委统筹考虑后确定。每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10户左右非公企业。

  问:选派步骤时间如何安排?

  动员部署(6月下旬—7月上旬)。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动员,做好报名人员信息汇总分析。

  审核把关(7月中旬—7月底)。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名人选情况,征求驻单位纪检组、机关纪委意见后,将推荐人选报名表等寄送省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电子版发邮箱。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工委、省直机关工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查把关,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人企对接(8月上旬—8月底)。各市委组织部、非公工委结合第五批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做好省直单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与派驻县(市、区)、开发区及非公企业的匹配对接,建立工作联系,8月底前派驻到企开展工作。

  问:如何做好服务管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皖组发〔2022〕5号)和《安徽省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8〕46号),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派出单位职责,协助派驻地做好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履职考核等工作,加强关心关爱,为党建工作指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发挥单位职能优势,加大支持力度,依法依规帮助所派驻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对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视支持情况以及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职表现,纳入对派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和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工委、省直机关工委将结合日常工作调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将对其本人和派出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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