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予
为应对疫情、灾情及寒潮天气带来的影响,保障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过节,各地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重点加强对特殊群体摸底排查、关爱困难群体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处置民生资金、物资兑现等环节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1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救助补助资金,顾名思义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关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然而,由于救助资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导致救助资金未能真正抵达困难群众的现象并不少见。从早前通报的多起事件看,切实保障好群众利益,用好用活救助补助资金还需用好监督之力,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违规违纪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当然,零容忍意味着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要让监管制度“长牙”,让底线、红线“通电”。
一直以来,说到惠民资金的使用,总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偏差。在国家层面已然对民生资金使用有着日臻完善的程序,日益严格的条件,但担负执行和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却成了一个关键变量。个别部门和个人,在执行上不能秉公守法、正道直行,而是怀着“能骗一笔是一笔,能咬一口是一口”的心态损公肥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资金的使用因监管缺位而走样。不仅让好政策口惠而实不至,更会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织牢民生资金监督“笼子”,做好民生监督特别是民生资金监督,无疑是一道必答题。
那么,管好救助补助资金,用好这些钱,关系着政府公信力和全民福祉,关系着社会发展进步,丝毫马虎不得。而在破解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上,得因地制宜、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诚然,在一些地方、部门由于“人情”困局、办案力量不足、审批人员少、宣传不到位等原因,既难以形成有效监督,更没能让国家相关的惠民政策传递到每一位受惠者知晓。再加上有的地方地处偏僻,乡、村一级的很多工作要依靠村两委带头人或是乡镇负责人,以致衍生更多的不定因素。
基于此,切实保障好群众利益,既要划定不能触碰的“红线”,真正让监管长出“牙齿”,得明确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综合监管、信息披露和救助基金社会监督员等方面制度。明确和强化政府监督职责,加强事前监管、事中审计、事后回访的完整监管体系,从内部筑牢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切实发挥好保民生、“兜底线”的作用。同时,建构起行政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诚信建设等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全领域、全流程的“守护网”,全面织牢扎紧救助资金监管的“笼子”,完善好救助体系,着力消除“盲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随着时代发展,救助资金监管面临种种新挑战。应对挑战,使每一分“保命钱”“救命钱”得到合理使用,赋予监管长期而艰巨的使命。只有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才能有效遏制多种多样、不断翻新的“跑冒滴漏”行为,使得民生资金才会更健康、更有力,成为增厚民生、造福人民的幸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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