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
市发改委出台二十一条措施——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投资和项目建设
本报讯(记者武健 王帅薇通讯员冯鹏)日前,市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投资和项目建设的二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确保工作不松劲、项目不断档、投资不停步,为邢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根据《措施》,我市将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交通路网、绿化生态景观、精细化管理、城市更新等城建重点工程。加快邢和铁路投运,拓展东西交通大动脉;加速邢台机场通航,构建立体交通大格局。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速智能的信息网络。
《措施》指出,我市将加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精准配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支持产业和急需开工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用足用好国家有关疫情防控建设用地政策,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属于临时使用土地的,用后应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开辟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即来即办、快审快批。
我市将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工保障调度机制,在发生疫情的区域,推广工地施工人员“两点一线”专用通行证制度,确保项目不间断施工。全面、动态梳理重点项目施工用料需求,超前谋划和储备建筑用料和物资,算好需求量、查清储备量,做好预备方案。加强对砂石、水泥、商砼等项目建设要素的调度,以县区为单位,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强化消毒液、医用口罩、红外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和调度,实行粮油菜肉、日化用品等生活物资采集和配送,保障工地建设人员生活安全需求。
《措施》还在落实投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当前扶持政策、积极开展银企保对接等方面提出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障项目建设要素,为邢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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