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框图
第二节、HSE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HSE管理组织机构
为了强化HSE管理,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HSE管理领导小组,包括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HSE监督人及各部门成员组成;项目部设立专门的HSE管理部,负责项目的HSE管理工作, HSE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二、职责
岗位 | 职责 | |
1 | 项目经理职责 |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HSE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HSE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项目部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实施运行。 3)组织制定安全程序和HSE管理工作计划。 4)主持召开项目部HSE管理例会,讨论并对HSE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5)组织制定员工的HSE培训和教育计划,参加HSE活动。 6)定期组织HSE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隐患治理,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7)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8)接受业主的指令(命令),并按照业主的要求向业主报告工作。 |
2 | 施工负责人职责 | 1)全面负责日常生产全过程中的HSE管理体系的运行。 2)组织各业务部门履行HSE职责。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HSE现场分析会议,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负责改善劳动、生活卫生条件,落实保障员工健康的措施。 5)项目经理缺席时,施工负责人代行项目经理的职责。 |
3 | HSE监督人职责 | 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HSE方针、目标的落实工作。 2)负责项目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处理相关的HSE方面的问题。 3)协助经理对突发事件现场抢险进行指挥。 4)负责检查指导HSE的实施,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各业务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HSE文件,教育员工遵守HSE标准。 2)组织召开本部门HSE管理会议,制定HSE管理计划。 3)服从上级安排,支持HSE监督员的工作,采纳正确建议和意见。 4)负责组织本部门HSE管理自检活动,抓好事故隐患整改,纠正“三违”行为。 5)协助进行员工HSE管理知识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考核、取证及持证上岗工作。 6)协助HSE管理部门搞好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抢险工作。 |
4 | HSE监督员职责 | 1)参与制定相关HSE目标计划、技术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员工进入现场前的HSE教育。 3)监督、检查、指导作业组每周HSE活动及班前讲话。 4)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章和失职行为,督促检查隐患整改,遇有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5)及时向领导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HSE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6)参加项目部HSE检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有关HSE管理记录、台帐、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
5 | 员工职责 | 1)严格遵守自己的安全承诺,严格遵守各项HSE管理制度及本岗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HSE工作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班组每周HSE活动及每日班前讲话,自觉接受HSE教育培训,增强自身HSE意识及防护能力; 3)上岗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4)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HSE管理规定的作业任务;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
第三节、项目安全管理与控制
一、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体系详见“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部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贯彻实施《建筑法》,并落实到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员工,按建设部JGJ59安全检查标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项逐条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实行定人、定期、定措施整改。本工程配备65名专职安全员。
二、安全规章制度
在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依据本项目特点项目部主要执行如下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管理交底制度;吊装设备安装验收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消防防火责任制度;考核奖罚制度;安全保卫检查制度等。
三、安全管理措施
措施 | 具体内容 | ||
1 | 合同措施 | 公司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向项目总负责人及其项目部进行安全交底,明确项目应达到的安全目标;公司将项目管理合同中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各专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 | |
2 | 组织措施 | 成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员包括业主代表、监理以及安全专职人员,组长为业主现场代表。同时,项目总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组织,并检查监督安全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 |
3 | 技术措施 | 1、制定安全管理实施计划 2、其他技术措施 | |
4 | 管理措施 | 安全教育 | 对现场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安全审批 | 必须由公司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审批的内容: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重特大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特殊施工工艺或新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项目部审查的内容: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特别是现场施工中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高空作业、打桩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起重机、金属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 ||
安全交底 | 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向项目部全体成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 ||
安全检查 |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的分析处理与上报。建立和执行现场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内容严格按公司《工程管理承包(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内容和办法》执行,重点做好钢结构吊装过程中的抗风措施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 ||
安全会议 |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别召开一般安全会议、专项安全会议、特殊安全会议、其他安全会议。 |
四、经济措施
(1)公司提留专项费用作为企业质量、安全专项管理费用,用于公司对质量、安全管理,该费用用于支付公司自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设施配置费、质量安全管理奖励等。
(2)明确安全目标的经济考核办法,根据项目安全管理执行过程情况,公司在项目考核时采取奖惩措施,对主要安全管理责任人员进行奖惩。
(3)安全管理费用作为专项费用列入报价,并在合同中明确专款专用。
(4)对于各专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执行情况,项目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符合项目的奖惩措施,原则上奖惩金额平衡,奖惩措施要经过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批。
五、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维护广大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部将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违规罚款条例》。职工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第四节、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一、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区别不同的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类型,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
5)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发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纠正违章指挥和作业行为。
6)跟踪检查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保存验证记录。
二、安全事故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进行生产安全事业报告和调查处理时,使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即要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使责任人受到追究;又要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因此,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实施“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事故报告的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行单位负责人按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包的建设项目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
(1)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①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②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③建设主管部门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④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则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的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事故调查
根据《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事故调查处理京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应当在事故报告上签名。
4、事故处理
1)施工单位的事故处理
1 | 事故现场处理 | 事故处理是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核心环节。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标识,排除险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事故现场是追溯判断发生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的客观物质基础。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则,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下周场重要痕迹、物件、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
2 | 事故登记 | 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表,作为安全事故档案,对发生事故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 、工种等级,负伤时间、伤害程度、负伤部门及情况,简要经过及原因记录归档。 |
3 | 事故主分析记录 | 施工现场要有安全事故主分析记录,对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重大设备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查出主要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应吸取的教训要记录清楚。 |
4 | 要坚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若当月无事故也要报空表。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故处理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权限不属于本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应当在收到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附有关证据材料)、结案批复、本级建设这样部门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转送有权限的建设主管部门。
(2)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降低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3)建设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给予罚款,停止执业或吊销其注册执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5、法律责任
(1)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根据《条例》规定,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其种类有以下几种;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2)在事故调查研究期间擅离职守;
3)迟报或者瞒报事故;
4)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5)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6)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证据、资料;
7)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8)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9)事故发生逃匿;
10)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1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
12)包庇、袒护负有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
13)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法律责任
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上述(1)-(3)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上述(4)-(9)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上述(1)、(3)、(4)、(8)、(10)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上述(11)、(12)条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检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按照该方案进行执行。
第五节、环境管理要点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工厂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公司将制定一系列具体、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的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必须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措施来做好这项工作。
一、现场文明施工
(1)创建现场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思想教育与质量安全技术教育,大力提倡职工文明与卫生,加强现场文化建设。
(3)按照公司CI标准化规范布置场容,保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4)创造有序文明的施工作业环境。
(5)减少扰民及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6)项目部通过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文明意识和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定期进行评定、考核和总结。
二、施工现场管理
1 | 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 1、施工现场需设置“十牌二图”; 2、沿工地四周应连续设置现场围挡,围挡材料应坚固、整洁、美观,围挡高度满足当地要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大门和门卫,建立门卫制度,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 |
2 | 施工现场 | 1、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道路畅通; 2、工地应有排水设施、排水畅通,无积水,应有防止泥浆 污水外溢的措施; 3、应有适当的绿化。 |
3 | 材料堆放 |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且堆放整齐; 2、材料堆应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3、工地应做到工完场地清; 4、建筑垃圾堆放应整齐; 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 |
4 | 现场住宿 | 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的划分; 2、宿舍应有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3、床铺、生活用品放置应整齐; 4、宿舍周围环境应卫生、安全。 |
5 | 现场防火 | 1、现场应有消防措施、制度;灭火器材应合理配置; 2、现场应有满足要求的消防水源。 |
三、现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措施
(1)采取合适的措施确保在施工期间或材料、设备运输期间保持公共道路的清洁。
(2)在选择施工设备、设施和施工方法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考虑噪音标准和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3)对工程现场排水及废水的处理应采取措施,其处理方法应符合当地管理机构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禁止将泥浆排入河道、沟渠或雨污水管道。
四、冬、雨季施工监督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在雨季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在暴雨季节施工时,要及时了解两天以内天气预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沟槽开挖,混凝土浇捣,如因工期需要进行施工,必须搭设移动施工防雨棚;
(2)雨季施工,及时作好排水工作。
(3)冬季施工,做好冬季施工的防滑和防冻工作。
五、材料、成品、半成品管理的监督管理措施
为做好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如下工作:
(1)强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和保护的意识,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据施工进度,编制施工原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该计划要针对现场施工进度的进展情况动态调整和控制,材料设备计划编制要有一定的余量,不能造成材料设备积压的问题;
(3)好材料、成品、半成品管理的规划平面图,检查材料、成品、半成品放置和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现场实施;
(4)于施工关键阶段,及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5)态跟踪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情况,定期地巡视检查管理现场,评定管理效绩,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和预防措施,监督承包方对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六节、文物保护措施
1、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前,首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文物保护法》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对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自觉树立保护文物、爱护历史遗产的意识。
2、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各和各个工班及文物保护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实行奖罚制度。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径。
4、到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了解施工范围内文物分布情况,及时制定保护方案。
5、对各工区所承担的文物要确保它的安全稳定。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服从管理使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中不损坏文物、确保不发生文物损坏和被盗事件。
6、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对所承担的工程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解决、处理;工地管理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工地管理制度,并在工地醒目的位置悬挂警示牌。加强人员管理,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等事件。
7、重视文物安全和消防工作,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在施工中发掘和发现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物时,立即停止施工,并迅速向监理报告所发现的情况,根据监理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并积极参加文物保护单位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能力;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还要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值班人数不少于两人,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禁空岗、漏岗、赌博、酗酒滋事现象的发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并通报。
第七节、HSE风险识别与控制
一、HSE风险管理内容及程序
HSE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及程序包括:
内容 | 程序 | |
1 | 风险识别 | 即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收集—识别危害安全与环境的根源和性质; |
2 | 风险分析与评价 |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分析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
3 | 风险控制 | 根据风险评价结论,依据风险控制目的,提出消除或减弱风险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对风险进行控制和隐患治理; |
4 | 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 | 对风险控制活动进行跟踪,对隐患整改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和改进。 |
二、风险管理要求
1、风险管理应控制以下内容:
(1)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3)工作场所的设施(包括本公司和外界所提供的)。
2、风险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据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进行,以确保风险管理的主动性;
(2)规定风险等级,通过制订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消除或控制风险;
(3)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4)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5)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3、风险评价的方法、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要求应符合《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规定》、《环境因素识别与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和《HSE风险控制与隐患治理工作规定》。
三、HSE风险管理的组织和时机
1、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HSE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的制订同步进行,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环保专业协助完成,风险控制措施应体现在可研报告中,项目可行性研究HSE评审按EPC项目《项目设计评审规定》执行。
2、工程设计的HSE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存在于各专业的各项设计中:
工艺HSE风险识别由项目工艺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内项目组成员在工艺危害说明发布前完成,按《项目工艺危害说明内容规定》执行;
项目和各专业的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订应与设计方案评审或HSE评审结合进行;
设计过程或施工过程有设计变更的,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订由变更人组织,应与设计变更方案的确定同步,按《变更管理程序》执行。
3、工程采购的HSE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应在采购策划阶段进行,由项目采购经理组织,并在大型设备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运输前敦促设备、材料分包方或承运方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审批确认。
4、工程施工(监理)的HSE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应在施工(监理)策划阶段进行、由施工经理(项目总监)组织,并在大型、重要设备安装前、重大危害作业操作前,敦促实施单位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审批确认。
5、各设计项目的现场服务组HSE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的制定,由项目管理部统一组织,不同的现场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补充,其结果应告知每一位到现场的职工。
6、本部办公区生产作业的HSE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活动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由行政事务部组织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对于临时性工程,在大型重要设备安装前和危险作业操作前亦应进行,由工程实施主管部门组织并制订风险控制措施。
四、风险控制与隐患治理
1、对于确定为部门(项目)级的隐患治理项目,由部门(项目)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纳入部门(项目)目标进行管理。
2、对于需要公司立项治理的隐患,风险评价部门(项目)按《HSE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工作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质量安全部,由质量安全部进行审查确认。
3、质量安全部根据HSE重要风险清单汇总,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究、提出公司HSE重要风险的控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报QHSE管理者代表。
4、QHSE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对治理目标和管理方案进行论证,必要时交QHSE管理委员会讨论,相关部门根据控制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措施,按《HSE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工作规定》执行。
5、对于确定为集团公司级的隐患治理项目,纳入公司目标、管理方案,按集团公司级隐患治理项目进行控制。
6、对于确定为公司级的隐患治理项目,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计划,质量安全部备案,纳入部门目标、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五、记录文件
1、风险管理过程形成的文件和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2、工程设计项目、设计项目现场服务组、总承包(监理)项目日常产生的风险管理记录,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风险归口管理部门上报,并按项目文件存档要求进行存档。
3、各部门产生的风险管理记录由各部门控制、管理和存档。
第八节、环保、水土保持“三同时”
一、环境保护方针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强化管理”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恢复”的原则,实施 ISO14000系列标准,做到预防污染、持续改进,环保水保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营造绿色通道。
二、环保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落实环保“三同时”,采取各种工程防护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确保周边景观不受破坏,江河水质不受污染,植被得到有效保护。
三、环境保护体系
1 |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 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保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含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质量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制定详细的环、水保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提出环保问题和解决办法。专业环保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环保技术方面的工作。 |
2 | 施工环境保护机构的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和标准;落实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环境保护预报监控系统;保证施工所需环境保护经费;宣教生态环境保护法。 |
四、主要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治理计划(项目包括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排放控制计划;污染源考核计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计划;建设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的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的主要措施是逐级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环境保护计划中的各主要指标;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管理所采取的措施;落实责任书的有关考核奖惩要求;并从沿线地表植被、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自然景观、河流水质保护等方面量化具体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层层签订,将环保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经理部、作业队(架子队)以至个人。年终公布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并兑现奖惩。
环境保护计划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经常了解和检查环境保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对环保计划人员的培训,认真作好环保计划各项指标的统计。
环境保护计划实施定期检查制度。检查的内容包括计划中各主要指标的完成、环保法规的执行、目标责任书的落实等内容。检查结果通报给所属各单位 ,并抄报上级计划和环保等有关部门。
措施 | 具体内容 | |
1 | 制度保证措施 |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对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发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指导施工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施工期间落实环保设计要求,并建立环保检查制度、环保工作记录制度、环保措施审查、临时工程核对优化制度、环保奖惩制度以及环保一票否决制等一整套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无条件的接受环境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使环境管理实现程序化、规范化运作,取得实效。 |
2 | 防止噪音污染措施 | 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动植物和人体损害均较大,为了保护环境 ,应尽量减少噪音污染,避免夜间作业。对机械设备产生的超分贝噪音利用消音设备减噪。 |
3 | 防止水污染措施 | 施工区生活废水就近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中,对于含沙量大且浑浊的施工生产废水,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再排放,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 |
4 | 维护生态平衡,避免人为恶化环境措施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使全体参建员工充分认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环保意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 ,避免人为恶化环境。保护好铁路沿线的植被、水环境、大气环境、自然生态环境 、土壤结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系统。 |
5 | 地表植被的保护 |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固定行车路线、便道宽度,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少扰动地表、少破坏地表植被。 |
6 | 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及油料管理 | 施工区设置集中垃圾收集地,设专人管理,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定期填埋,严禁就地焚烧。对营地生活垃圾(包括施工废弃物)集中装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垃圾拉到设有处理设施的厂处理。 油和废油的管理:施工机械维修、油料存放地面硬化,减少油品的跑、冒 、滴、漏,所有油罐有明显的标志,在不使用时要密封;严禁随意倾倒含油废水 ,集中处理。 |
7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合理保护植物资源。保护施工沿线的古树和其它珍稀树种,防止对古树造成损伤。 |
五、节能措施
1 | 节能方针、目标 |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节能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工作。严格节能纪律,与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密切合作,力争节能达标。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保友好型工程。 |
2 | 主要节能措施 |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布置,科学组织;淘汰不符合能耗标准的设备装置;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交通运输节能;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实行节能奖励制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
六、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 | 具体内容 | |
1 | 土方开挖、回填保证措施 | (1)边坡开挖与路基开挖的腐殖土和多于渣料直接装入自卸汽车,对坡面、路基上浮渣采用人工清理干净。 (2)土方回填采取分层铺料(厚度40cm),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层铺料。回填路段外侧边坡采用打夯机夯实。 |
2 | 防水、排水保证措施 | (1) (2) (3) (4) (5) |
3 | 渣场排水措施 | 渣场坡面设排水沟,堆渣坡脚采取砌石挡墙保护,弃渣区顶部表面形成排水横坡,并植草进行保护。以防止开挖弃料侵占到渣场范围外或下塌流入河道引起环境污染。 |
4 | 弃渣场维护管理措施 | (1)规划好渣场内的弃渣、存渣道路,并使各个区的弃渣、存渣道路保持畅通;并安排专人负责道路的养护和路面清理工作,必要时使用推土机和装载机,对渣场内的弃渣、存渣道路进行养护和清理; (2)严格按照填渣坡比进行渣场的边坡防护,设置排水沟,浆砌石挡土墙,并按照监理批准的渣场的防护施工图纸进行渣场的防护施工。 |
5 | 土石方开挖废料、弃渣的处理 | (1)不得向河道、溪流进行倾倒,并禁止弃于专用堆放地以外的场地,严格按照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土场地,并进行保护。 (2)施工时严禁在附近农田、河道、荒山弃渣,必须运到指定的弃渣场地统一弃渣。并避免施工时的弃方,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冲毁农田、房屋。 (3)施工期间加强对路基边坡的监测,以防止施工期间出现的边坡塌方对植被造成大面积的损坏。 (4)本施工段挖方中取出的合格石料,除挡土墙和防排水所需块片石、碎石,用于砌体工程和砼工程上的碎石及少量砂的加工外。其余不合格的土石方全部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地统一堆放,严禁乱弃乱推。 |
6 | 保护植被及植被恢复 | (1)尽可能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施工内外树木及植被,对新开挖的裸露的工作面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以免引起滑坡造成水土流失而破坏树木植被。 (2)施工时严禁破坏施工用地以外的植被,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时,工程完毕后应及时恢复。 (3)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保护施工区内的古树、名木和法定保护的树种,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面积应严格控制,处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应再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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