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人员管理手册-8-工厂物流管理(生产物流的管理方法)

8.1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工厂物流配送车辆及相关费用的管理工作,节约物流成本,确保安全行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与调度等工作。

第3条 责任。

1.物流部负责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与调度工作。

2.财务部负责审核、报销运输车辆相关费用。

第2章 物流车辆的购置

第4条 购置流程。工厂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应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按照适用、经济、配套的原则选择车种、车型。其请购审批流程参照工厂的固定资产采购及审批流程。

第5条 车辆验收。

1.新车购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有关文件,如车辆清单或装箱单以及原厂说明书进行验收,并清点附件、随车工具,如有不符应拒绝接收。

2.验收车辆时应组织固定资产分管负责人、采购人员、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同时验收,并学习使用注意事项和各种调整数据。

第6条 车辆登记。新车购进后必须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卡,登记卡中应包括车辆型号、牌号、车况、用途、技术性能等各项数据。

第3章 货物运输与车辆调度

第7条 车辆调度。工厂所有货物的运输,需由物流部统一安排调度。物流部车辆调度员根据工厂的运输计划,统筹安排车辆和出行路线,确保车辆的合理、有效利用。

第8条 运输作业。

1.驾驶员应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和目的地驾驶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并取回相关凭证。

2.运输任务结束后,车辆调度员要做好里程登记和各项费用统计。

第4章 物流车辆的保养

第9条 技术保养。为保证车辆使用的可靠性,减少燃料和材料的消耗,延长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必须及时地进行车辆的修理和保养,车辆的技术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是检查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加添润滑油,排除发现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机负责。

2.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主要清洗各个空气滤清器,检查、调整发动机、底盘及电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并完成一些附加的小修项目。

3.三级保养是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为中心,以改善其技术状况,可与车辆季审同时进行。

第10条 换季保养。每季度需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检查蓄电池、冷却系统的变化,夏季蓄电池电液容易蒸发,每日收车后必须检查液面高度并及时补充。

第5章 物流车辆的维修

第11条 维修申请。车辆维修由各司机写好维修项目,按工厂汽修申报流程报批后,在定点厂维修。

第12条 汽车修理。

1.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车在运行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对自然磨损或总成的外部征象能预先估计的小修项目,应集中组织计划性的小修作业并结合一、二、三级保养进行。

2.总成大修,指经过一定使用里程后,车辆的基础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损、变形,需要拆散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技术性能的修理作业。

3.汽车大修,车辆行驶一定里程后机件严重磨损,技术性能下降并经过技术鉴定,对总成大修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大修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为节约原材料,降低保修费用,应对磨损、变形或损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13条 送厂维修。对于进厂维修的车辆,司机应监督维修厂家按报修项目维修,如果发现报修项目与维修项目不符,额外部分由报修人自负。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6章 用油管理

第14条 用油管理。

1.运输车辆用油统一由工厂按一车一卡的方式,实行加油卡的管理,严禁司机携带其他容器加油。

2.对汽车用油确定定额指标,按不同类型的车辆,每百公里定额用油指标,以单车核算,按月统计行车公里数和汽油的消耗情况。

3.工厂车辆调度员为车辆用油的管理责任人,对各汽车的耗油标准应随时掌握,确定每百公里的耗油定额指标,实行节约有奖、超额受罚的办法,以调动驾驶员节油降耗的积极性。

第7章 车辆交通事故处理

第15条 事故处理。凡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保护现场和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警部门和车辆调度员及本单位领导。对发生交通事故,逃离现场或伪造现场,没有保护好现场或私下解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16条 事故报告。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2小时内如实写出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分别送行政人事部和车辆调度员备案,当事人必须积极协助处理该事故。

第8章 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17条 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1.为利于掌握车辆的使用性能及改装、改型和主要总成、机件变更后使用性能的变化,为车辆保养、修理和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提供依据,凡属工厂的车辆必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记载车辆的来源、投产日期、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年行驶里程、修理次数和间隔里程、车辆调动、改装、改造、停驶、复驶、封存、机损、报废、燃料、轮胎、季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利润完成数量等。

第18条 车辆档案资料登记。

1.凡车辆调动、牌照变更、停驶、封存、改装、改造、车损及驾驶员调动等,三日内由车辆调度员负责登记。

2.车损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填写报修情况和处理结果存档。

3.车辆运行情况记录,由车辆调度员在下季度首月3日内登记,交部门经理审核后公布并由工厂行政部保存。

4.保修情况记录由车辆调度员负责填记在保修技术卡片上,重点写清保养类别、日期、间隔里程、重大技术情况等。

第9章 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释权归物流部所有。

第20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2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使车辆安全行驶,加强安全防范与检查,保证货品按时准确到达目的地,根据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物流车辆的安全行驶相关工作。

第3条 责任。工厂物流部负责监督、制定相关安全驾驶规定。

第2章 司机操作规范

第4条 遵守法律法规。司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当地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安全驾驶,并遵守本工厂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5条 日常检查与维护。司机需爱惜工厂车辆,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按时完成规定的保养作业,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丢失损坏,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6条 出车准备。出车前司机需认真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正确地起动和预热发动机,低档起步平稳加速,逐渐增加发动机负荷;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第7条 行驶途中注意事项。

1.根据气候、道路和交通流量,掌握适当的车速和车距,避免不必要的紧急制动,并做好行车记录。

2.行驶中注意各仪表指示情况,随时掌握车辆性能状况,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查排除,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不带故障行车。

3.出车在外停放车辆,注意选取适当的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4.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门窗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5.严禁开疲劳车,文明开车,行驶中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保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工厂能够随时联络到。

第8条 回程后检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3章 车辆安全检查

第9条 车辆“三查”。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三查”工作。

1.出车前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2.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一百公里即应停车检查主机和各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3.返回后检查车况,及时进行保养维修。

第10条四种情况下不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第4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11条安全教育与培训。

1.车队的安全管理必须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

2.每月召开一次司机安全学习分析会,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反复讲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防止事故的重要性。

3.定期组织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及交通规则,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4.定期总结安全工作,每月一小结,每季一大结,年终全面总结。

第5章 总则

第12条 本规定由物流部制定,解释权归物流部所有。

第13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3 配送工作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货品的配送作业,保证货品按时、按质、按量地送达目的地,节约货品配送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货品配送各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3条 责任。物流部负责对物流配送路线的设计、过程的设计和相关的改善等配送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2章 编制配送计划

第4条 配送计划编制与审批。

1.配送计划是对配送货物、配送地点、配送车辆、配送路线的综合匹配过程。物流部配送调度员负责根据客户订单编制配送计划,并报主管副总审批。

2.编制配送计划的原则是在保证客户满意度的前提下成本最低。

第5条 配送计划编制要点。

1.配送车辆安排:按照配送货物的体积、重量选择配送车辆的种类,安排配送车辆的数量。

2.确定配送路线:按照配送地点安排最优的运输配送路线,同时考虑送达的时间是否符合客户的要求。

3.形成配送计划:配送计划编制结束后,生成配送计划书作为配送指令,包括配送指令、按客户分类的配送货物清单、配送路线图、装车次序、客户签收回单。

第3章 配货

第6条拣货。物流部配送人员根据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明确所需配送货品的具体信息,到仓储部确认将要发货的货品。

第7条 分货。理货员将完成拣货的货品按照客户或配送路线进行分类。主要可以采用三种方法进行分货。

1.人工分货。人工分货是指所有分货作业过程全部由人工根据订单或其他传递过来的信息进行,而不借助任何计算机或自动化的辅助设备。

2.自动分类机分货。利用计算机和自动分辨系统完成分货工作。这种方式不仅快速省力,而且准确,尤其适应于多品种的货物。

第8条 配货检查

1.分货后相关人员需要进行配货检查,以保证发运前的品物资种、数量、质量无误。

2.理货员根据客户信息和车次进行清点,对照产品的货号和数量,以及对产品状态、品质进行检查。检查方法主要有商品条形码检查法、声音输入检查法和重量计算检查法。

第9条 包装。物流配送包装作业人员对配送货品进行重新包装、打捆,以保护货物,提高运输效率,便于配送到户时客户识别。

第10条 紧急配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采用紧急配送而不考虑配送的成本。

1.客户需要紧急配送而工厂配送能力不足。

2.客户紧急购买的产品。

3.因工厂自身失误导致漏送。

第4章 车辆调度

第11条 车辆调度。调度员根据配送计划进行任务分配,指派车辆和运送人员,下达运送作业指示和车辆配载方案,安排具体的装车与送货任务,并将发货明细单交给送货人员或司机。

第12条 车辆配装。

1.配送人员应按订单标明到达地点、用户名称、运送时间、商品明细等,最后按流向、流量、距离将各类因素进行车辆配载。

2.装车应遵循“先进后出”原则,按照装车次序清单执行,便于送达每个点后的卸货。

3.装车过程应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液压推车、叉车等起重工具,避免人工搬运的安全隐患;装车过程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货品不会散落;配送货品有轻重缓急之分,做好车辆的初步配装工作。

第5章 货品运输

第13条 货品运输。

1.配送车辆司机根据配送计划所确定的最优路线,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送达客户所要求的目的地。

2.物流部配送中心在运送过程中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考核与管理。

第14条 运输事故处理。

1.运输过程中发生耽搁情况,例如堵车等,应通知总部,并保持和相关客户的联系,得到客户对送达时间变更的同意。

2.运输过程发生严重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15条 货品送达与交接。送货员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将货物交割给客户时,应当面清点货物,并由客户在回单上签收作为依据。

第6章 退换货

第16条 退、换货。送货员遇退、换货情况,应将退调货物随车带回,并及时办理退货登记手续。具体请参照《工厂退换货制度》。

第7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释权归物流部所有。

第18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4 货品运输控制制度

第1条 目的。为做好工厂运输车辆和司机的合理调度,力求货物运输作业的高效率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货物运输管理、车辆调度等相关工作。

第3条 责任。工厂物流部负责货品运输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第4条 货物运输计划、方案的制订。

1.接收、统计运输任务。调度员接到“运输通知单”后,将“运输通知单”上的货物信息进行统计,明确货物到货期限后准确填写“货物运输单”。

2.制订计划、方案。调度员将编制好的“货物运输单”上报货运主管,货运主管通过“货品运输单”来选择、设计货物运输路线。货运主管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安排计划原则来制订运输计划或方案。

第5条 确认提货。调度员按照货运主管制订的运输计划、方案,填写“提货单”上报货运主管签字后报仓储部。仓储部将“提货单”上所要的货物准备好后,通知调度员。

第6条 货物运输调度。

1.车辆调度。调度员填写最终“货品运输单”与“派车通知单”进行可用运输车辆调度工作,并将“货品运输单”与“派车通知单”一同交给负责运输的车辆司机。

2.任务下达。

(1)调度员把“货品运输单”下达给承担货物运输任务的司机。

(2)司机按照“货品运输单”执行货物运输工作。

第7条 货品运输准备。

1.加油、领取运输预付款。

(1)调度员根据“货品运输单”估算车辆运输用油与相关运输费用。填写“费用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领用。

(2)运输车辆司机持“货品运输单”、“领油单”、“费用申请单”去油库领油,到财务部支款。

2.运输车辆检查。

(1)调度员与运输车辆司机按照“车辆检查表”一同对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耽误运输货物进度。

(2)对于车辆备件需要更换的,司机填写“备件领用单”,经调度员签字同意后到仓储部领用,并在领用后将“备件领用单”交给调度员。

第8条 装运。调度员与司机协助仓储部进行货物装车。采用优先承运装车的原则进行,按照先送后装的原则进行装车。

第9条 货品运输。

1.货品运输途中,运输车辆司机要及时将运输途中所有的支出费用单据保留完好,当出现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与调度员取得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2.调度员接到货物运输司机通知后,填写“车辆事故报告表》记录车辆事故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向物流部经理报告。得出解决方案后与司机联系,解决问题,保证货物运送工作按时完成。

第10条 到货。

1.运输质量的监督与审核

(1)司机负责监督货物装卸工作,并对货物运输质量负责。

(2)货物在装卸过程或运输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时,司机应立刻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解决。

2.货品交接。

(1)司机将货物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交给指定人员。

(2)司机完成作业后,在“货物运输单”上填写相应的项目。

(3)客户方在“货品运输单”上签字盖章,完成货物交接手续办理。

第11条 运输单据的传递与统计。

1.运输单据要按照传递的程序进行,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报表及时等。

2.调度员认真核对车辆运输单据,发现差错、遗漏和丢失要及时更正、补填,并按规定时间交统计员。

3.统计员应根据运输单据做好各项指标的统计、归档、分析、上报等工作,使得物流部随时掌握配送情况,不断改进配送工作与方法,提高配送效率。

第12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释权归物流部所有。

第13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5 货品包装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在发货前对货品包装的管理,保证货品包装质量,根据工厂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货前货品包装的相关工作。

第3条 责任。

1.现场包装人员根据订单或合同要求,对选定的物资进行包装,贴上标签并填写清单。

2.包装检验人员根据订单和合同,对配送的货品的外包装以及标识进行检验。

第4条 发货包装的作用。

1.保护功能。防止物资的破损变形,防止发生化学变化,防止异物流入、污物污染、丢失、散失等。

2.便利功能。便于运输、装卸和储存。

3.促销功能。

第2章 现场包装作业

第5条 接受包装任务。现场包装人员接受物流部下达的包装任务后,需明确包装要求,详细了解包装对象的相关信息。

第6条 领用包装物资。在明确包装要求后,包装人员根据包装要求到仓储部领取包装材料。

第7条 包装作业

包装人员根据订单要求、工厂的包装规定和货品的特点进行包装作业,包装完毕后填写包装清单,将其连同包装件一起放在包装容器内。

第8条 封装。包装件及包装清单放入包装容器后,将包装容器封起,确保货品在运输中的安全性与方便性。

第9条 贴标签。封装完毕后,需对外包装上贴上带有图像说明的标签,便于相关人员辨认、识别;利于交接、装卸、分票、清点、查核;避免错发、错卸、错收。

第3章 包装检验

第10条 检验方式。对配送货品的包装检验,采用一般抽样或当场检验。在进行检验时,应根据货品的品种、性质以及有关规定做出适当的选择。

第11条 核对包装标志。装车检验人员应核对包装上的商品包装标志是否与订单或合同要求相符。

第12条 检验。装车检验人员应检验配送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包装方式是否符合配送要求。对于发生破损的货物,要查明其损坏原因。

第13条 安全性检查。检验人员应对货品的外包装进行安全性检查,检验货品的内外包装是否牢固、安全、完整,是否适于长途运输,是否符合货物包装习惯。

第4章 包装作业合理化

第14条 包装合理化要求。包装合理化既包括包装总体合理化,也包括包装材料、方式的合理组合与应用的合理化。实施包装合理化,需做到在防止包装不足的同时防止包装过剩。

1.包装不足:指包装强度不足、包装材料水平不足、包装容器的层次及容积不足、包装成本过低、不能保证有效包装等几种情况。

2.包装过剩:指由于包装物强度设计过高、包装材料选择不当而造成包装过剩。

第15条 实施包装合理化三要素。

1.装卸。不同装卸方法决定着包装。引进装卸技术,提高装卸人员素质,规范装卸作业标准等,以促进包装、物流的合理化。

2.保管。在确定包装时,应根据不同的保管条件和方式而采用与之相适合的包装强度。

3.运输。运送工具类型、输送距离长短、道路情况等对包装都有影响。

合理化的包装需用科学方法确定最优包装,以防止包装不足的同时防止包装过剩。

第5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释权归物流部所有。

第17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6 货品装卸搬运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货品的装卸搬运工作,降低物流成本,减少工厂的损失,根据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货品的搬运装卸等相关工作均按本制度处理。

第3条 责任。货品的搬运装卸等相关工作由工厂物流部负责。

第4条 装卸搬运的原则。

1.消除多余的作业,减少搬运次数。

2.提高搬运的灵活性。

3.机械化作业。

4.利用重力。

5.集装箱化。

6.装卸搬运工作进行协调,流程不受阻。

第2章 装卸搬运准备

第5条 安保工作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资装卸运输有关规定。装卸搬运前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如戴好手套、口罩、安全帽等。

2.对于危险品,要提前对作业场所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在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作业。

第6条 用具检查。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不准超负荷使用。

第7条 搬运货品了解

装卸搬运人员需在搬运前了解货品,防止在作业过程中应操作不当而引起错误与破损等,估计货品的重量与大小,采用合适的搬运设备与工具。

第8条 作业准备。作业负责人组织好装卸搬运各道工序间的衔接,确定参加作业人员,明确分工,确定合理的搬运线路和方法。

第3章 装卸搬运作业

第9条 一般货品搬运。

1.货品应轻拿轻放,禁止乱摔乱砸,多人同时搬运货物时,要协同动作,专人指挥,防止砸伤手脚。

2.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3.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

4.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稳不准上下。

第10条危险品搬运。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厢内不准坐人。

第11条 装卸搬运工具使用。

1.因各种需要用叉车等装卸工具搬运的物资,在运输前必须将产品合理解放在卡板上,外包装上有特别标识的物资,必须按标识要求叠放。

2.装卸人员应根据货品的大小及重量,选择合适的卡板叠放货品。

3.使用铲车或叉车运输作业前,应采用中速步伐;当转弯或与路面有变化以及进出电梯时,应预先减速,在整个装卸作业过程中,做到对货品轻拿轻放。

第12条 起吊。装卸货品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底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第13条 物件堆放。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上。

第14条 指挥信号。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第4章 装卸搬运现场清扫

第15条 现场清理。货品装卸后,现场需及时清理,不得留有废物;对于装卸有毒物资的,卸后必须清洗干净。

第16条 用具整理。装卸有毒放射物资的用具和防护用品应专具专用;装卸危险品的工具,装卸完毕后应彻底清洗。

第5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释权归物流部所有。

第18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7 物流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物流信息系统的管理,保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流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维护等各相关工作事项。

第3条 责任。

1.物流部负责工厂全部物流信息管理工作,维护物流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

2.生产部、仓储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配合物流信息系统的管理。

第4条 系统运行原则。

1.可靠性原则。

2.精确性原则。

3.及时性原则。

4.灵活性原则。

5.适当形式化原则。

6.经济性原则。

第2章 信息识别

第5条 货物识别管理。工厂所有承运货物在正式启运前,由配送人员负责全部粘贴条形码,以此作为其在整个物流运转体系中的唯一身份标识。条形码由物流部统一制作完成,并确定编号。

第6条 车辆管理。保持与司机的有效沟通,工厂随时确定车辆及货物的准确位置。

第7条 员工识别管理。员工凭其真实姓名、密码、指纹进入物流信息系统。

第8条 数据识别管理。各部门产生的数据、表格及相关文件必须符合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

第3章 物流信息系统开发

第9条 系统调研。由物流部组织系统开发人员通过与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对现行系统和管理方法以及信息流程等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给出有关的调研图表,提出信息系统设计的目标以及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第10条 系统设计。在系统调研的基础上,物流信息管理专员从整体上构造出物流系统的逻辑模型,由物流经理对各种模型进行筛选与确定。物流信息管理专员以逻辑模型为框架,利用各种编程方法实现逻辑模型的各个功能模块。

第11条 系统调试与完善。

1.物流信息管理专员将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进行单独调试和联合调试,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得到符合要求的物流信息系统软件。

2.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由物流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部门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各种建议,进行系统的改造与完善。

第4章 物流信息系统的使用

第12条 数据的收集和录入。

1.运输、配送等人员用某种方式记录下物流内外的有关数据,并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传送给物流信息管理专员。

2.物流信息管理专员对集中的信息进行整理,并转化为物流信息系统能够接受的形式输入到系统中。

3.物流运转过程中,一部分数据通过配送、仓储等人员对条形码等技术工具的使用自动进入管理系统。

第13条 数据处理。

1.物流信息系统使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关培训,了解各项操作规程,了解各种情况的处理办法。

2.数据处理工作一般是按照一定的规程,定期或不定期地运行某些事先编制好的程序,主要包括数据更新、统计分析、报表生成、数据的复制及保存等。

第14条 信息存储。数据进入系统后,经过自动加工、整理,成为支持物流系统运行的各种物流数据信息,物流信息管理专员每天对其进行维护检查。

第15条 信息输出。物流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各自所需要的信息,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

第16条 系统硬件的运行维护。

1.物流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规定,做好电源及工作环境的管理。

2.物流信息管理专员定期进行系统检修。

3.采购人员做好系统所需备品、部件的使用及管理。

第5章 物流信息系统的安全维护

第17条 资料更新。物流信息管理专员每天对信息系统的网络、软件、硬件、数据进行检测,保证整个信息系统处于一种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第18条 身份识别技术。物流信息系统所有使用人员均采用指纹身份识别技术,每一登录系统人员事先必须使用指纹识别,方可进入系统,否则不得进入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第19条 网络安全。

1.整个物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统一由物流部负责,其管理人员每周一对系统网络进行检测,发现网络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2.各部门在运行网络过程中发现故障,统一上报物流部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采取措施。

3.物流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及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发生病毒感染及时切断网络,通知物流信息管理专员进行处理。

第20条 资料存取控制。

1.物流信息系统使用人员每天使用自己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密码告知他人。

2.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由物流信息管理专员每天对数据信息进行备份处理。

3.物流信息系统资料打印需经所在部门主管同意,并由物流信息管理部统一负责打印。

第6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负责解释、修改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8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保护物流信息系统安全,规范信息系统管理,有效提高物流运营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流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3条 责任。工厂物流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由物流部负责。

第4条 物流信息系统的构成

1.硬件系统,包括计算机、通讯设施和安全设施。

2.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业务处理系统、通信协议。

3.信息资源,包括物流信息、相关数据、知识、模型等。

4.人员,包括专业人员、终端使用人员。

第2章 硬件系统安全管理

第5条 硬件维护人员设置。

1.工厂确立专人负责物流信息系统所用电脑的硬件维护工作。

2.终端计算机设备日常维护由各部门负责。

3.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由工厂电脑专员统一进行护理,其余人员不得私自拆除维修。

第6条 硬件维护。

1.电脑硬件均需要贴上封条,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撕下封条或更换硬件。

2.计算机使用人员应按作息时间准时开关机,及时处理和更新有关物流信息,禁止用工厂的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保持计算机环境清洁,下班前退出程序,切断电源后离开。

第3章 软件系统安全管理

第7条 软件维护人员设置。物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由物流部专人负责;各终端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8条 软件维护。

1.使用人员每天对杀毒软件进行更新,发现病毒及时切断网络,通知物流部后由工厂电脑专修人员处理。

2.使用人员不得使用危险性的命令,严禁使用分区及格式化硬盘等操作。

3.各部门在运行中发现故障,统一上报物流部处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4.不得随意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

第4章 信息资源安全管理

第9条 信息资源维护人员设置。物流部物流信息管理专员作为物流信息资源的维护人员每天需对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检测与更新,保证信息系统中信息资源的时效性与全面性。

第10条 信息资源安全操作。

1.物流信息使用人员每天用登录密码和指纹进入系统,保证账号专人专用。

2.物流信息管理专员对进入系统的用户进行身份核实,定义操作权限,负责监督用户的各项操作。

3.为防止资料及数据丢失,物流信息除在电脑上存储外,应拷贝到软盘或光盘,防止病毒破坏或遗失。

4.资料打印经所在部门主管同意后由物流部统一打印。

第5章 附则

第11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负责解释、修改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12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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